環評問題
尊敬的領導和專家,
關于環評影響評價,有如下兩個問題,懇請回復。
第一、 一家服裝制造企業(如下簡稱甲企業),生產工序有染整、印花和服裝制造(包括裁剪、車縫、大燙、檢驗和包裝)工序,甲企業按照要求編制了環境影響評價報告書,并獲得環評批復和驗收文件。2015年,在甲企業的經營地點又注冊了另外一家服裝制造企業(如下簡稱乙企業),乙企業租用甲企業的廠房,并承接甲企業所擁有的服裝制造部分,也填寫了環境影響備案登記表并獲得備案回執。現在,乙企業計劃承接甲企業的印花工序,項目性質、規模、地點、采用的生產工藝和污染防治措施等均保持不變,那么請問,乙企業是否可以使用甲企業之前獲得的所有環評文件包括環評報告書、環評批復以及驗收文件?如果可以使用,是否還需要到當地生態環境局進行備案?法律依據是什么?
第二、 乙企業屬于服裝制造業,根據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分類管理名錄( 2021年版),項目類別屬于第十五大項(紡織服裝、服飾業)第29小項服飾業,乙企業有激光裁剪工序和熱轉印工序,但是這兩個工序均在2021版名錄中第29小項沒有提到,那么這兩個工序現在是否可以豁免環評手續?只需要在日常管理過程中進行監管?
希望各位專家在百忙之中進行回復,非常感謝!
回復 日期:2021-0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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