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復 日期:2023-07-15
網友您好,感謝您對環保事業的支持,經禹王臺分局執法人員調查,該點位位于小南門外濱河路北側,現場有四家街頭KTV點位,均使用喇叭進行商業行為,信訪投訴問題屬實,因使用喇叭制造噪聲不在生態環境執法事項清單中,且違法行為輕微,未造成污染后果。執法人員對點位4個負責人進行口頭批評教育,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噪聲污染防治法》對負責人進行普法宣傳,要求停止使用喇叭進行商業行為,避免影響周圍居民休息。負責人均表示接受批評,立即進行整改。
在下步的工作中,我局將持續關注噪聲污染,進一步加大《中華人民共和國噪聲污染防治法》的普法宣傳力度,為環境質量改善保駕護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