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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封市生態環境局尉氏分局
關于《行政相對人違法風險點及防控措施》公開征求意見的公告
為探索行政相對人法律風險防控、深化行政指導,按
照《尉氏縣法治政府建設領導小組辦公室關于全面開展行政相對人違法風險點及防控措施工作的通知》的要求,我局梳理出環境領域2021年度行政相對人違法風險點,并制定了相應的防控措施(見附件),現將《開封市生態環境局尉氏分局2021年度行政相對人違法風險點和防控措施》(征求意見稿)公示,廣泛征求有關單位和各界人士的意見建議,以便我們進一步修改完善。
請您于2021年9月9日17時前將意見建議以電子文檔的形式反饋至開封市生態環境局尉氏分局信訪法制股郵箱wshbjfzg232@163.com,并請留下您的姓名與聯系方式,以便我們與您進一步溝通聯系。
聯系人:魏鐵創 陳世杰
電話:27960261
附件:開封市生態環境局尉氏分局2021年度行政相對人違法風險點和防控措施(征求意見稿)
2021年9月6日
2021年度開封市生態環境局尉氏分局
行政相對人違法風險點及防控措施清單
序號 | 違法風險點 | 形成原因 | 風險 等級 | 行政處罰和行政強制法律依據 及裁量標準 | 防控措施 | 責任 科室 |
1 | 產生含揮發性有機物廢氣的生產和服務活動,未在密閉空間或者設備中進行,未按照規定安裝、使用污染防治設施,或者未采取減少廢氣排放措施 | 普法宣傳深度不夠,行政相對人主動學法意識不強、對生態環境領域法律法規了解較少,過度追求經濟利益導致違法行為產生。 | 高 | 《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第一百零八條 | 結合法律進單位、進企業等活動對企業開展法律宣傳活動,在執法過程中加強行政指導,通過服務型行政執法手段增強企業守法意識 | 行政執法大隊、信訪法制股 |
2 | 違反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制度,未辦理環境影響評價文件 | 普法宣傳深度不夠,行政相對人主動學法意識不強、對生態環境領域法律法規了解較少,過度追求經濟利益導致違法行為產生。 | 高 | 《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第六十一條、《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影響評價法》第三十一條 | 結合法律進單位、進企業等活動對企業開展法律宣傳活動,在執法過程中加強行政指導,通過服務型行政執法手段增強企業守法意識。 | 行政執法大隊、信訪法制股 |
3 | 未采取措施防治揚塵污染 | 普法宣傳深度不夠,行政相對人主動學法意識不強、對生態環境領域法律法規了解較少,過度追求經濟利益導致違法行為產生。 | 高 | 《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第四十八條、第七十二條 | 結合法律進單位、進企業等活動對企業開展法律宣傳活動,在執法過程中加強行政指導,通過服務型行政執法手段增強企業守法意識。 | 行政執法大隊、信訪法制股 |
4 | 重污染天氣管控期間生產 | 普法宣傳深度不夠,行政相對人主動學法意識不強、對生態環境領域法律法規了解較少,過度追求經濟利益導致違法行為產生。 | 高 | 《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第三十條 | 結合法律進單位、進企業等活動對企業開展法律宣傳活動,在執法過程中加強行政指導,通過服務型行政執法手段增強企業守法意識。 | 行政執法大隊、信訪法制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