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屬各單位、機關各科室:
根據工作需要,經局黨組研究決定:
楊駿同志任市生態環境局宣傳教育科科長,不再負責機關黨委副書記工作;
鄧先兵同志任市生態環境局機關黨委副書記、人事科副科長(主持工作),免去其市生態環境局二級主任科員職務;
周廣遠同志任市生態環境局大氣環境科副科長,免去其市生態環境局四級主任科員職務;
王曙光同志任市生態環境綜合行政執法支隊案件審核科科長,其原任開封市環境監察支隊綜合科副科長隨機構改革自行免除,免去其市生態環境綜合行政執法支隊三級主任科員職務;
李偉同志任市生態環境綜合行政執法支隊執法一大隊大隊長,其原任市環境監察支隊禹王臺區環保監察大隊副大隊長隨機構改革自行免除,免去其市生態環境綜合行政執法支隊二級主任科員職務;
艾春樂同志任市生態環境綜合行政執法支隊執法五大隊大隊長,其原任順河區環保監察大隊副大隊長隨機構改革自行免除,免去其市生態環境綜合行政執法支隊二級主任科員職務;
劉軍凱同志任市生態環境綜合行政執法支隊執法三大隊副大隊長,免去其市生態環境綜合行政執法支隊四級主任科員職務;
王冶同志任市生態環境綜合行政執法支隊執法四大隊副大隊長,免去其市生態環境綜合行政執法支隊四級主任科員職務;
陳璐同志任生態環境綜合行政執法支隊執法五大隊副大隊長,免去其市生態環境綜合行政執法支隊四級主任科員職務;
免去武小梅同志市生態環境局宣傳教育科科長職務;
免去祁步峰同志市環境監察支隊示范區環保監察大隊大隊長職務;
免去張慶瑋同志市環境監察支隊鼓樓區環保監察大隊大隊長職務。
機關黨委副書記的任命,按有關規定辦理。
2021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