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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全市磚瓦窯企業的公開信
各磚瓦窯企業:
為深入打好大氣污染防治攻堅戰,減少磚瓦工業大氣污染物排放,持續改善環境空氣質量,我省頒布實施了《河南省磚瓦工業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DB41/2234-2022)(以下簡稱《標準》)。請全市各磚瓦窯企業認真學習了解并依法履行治污主體責任。
一、《標準》規定的磚瓦行業:以粘土、頁巖、煤矸石、粉煤灰等原料,通過制備、成型、干燥、焙燒(蒸壓)等生產過程,生產燒結磚瓦制品和非燒結磚瓦制品的工業,GB/T 4754—2017 中歸屬非金屬礦物制品業,分類為粘土磚瓦及建筑砌塊制造(3031)。
二、《標準》的實施時間:現有企業、新建企業自2022年3月25日0時起執行。
三、《標準》的主要內容:規定了河南省磚瓦工業大氣污染物排放控制要求、監測要求、實施與監督要求等。
四、《標準》中大氣污染物排放的限值要求:1、有組織排放控制因子包括顆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氟化物、氨等5項因子,排放限值分別為10mg/m3、50mg/m3、100mg/m3、3mg/m3、8mg/m3。與國家《磚瓦工業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GB 29620-2013)中顆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3項因子規定的排放限值30mg/m3、300mg/m3、200mg/m3相比,更加嚴格,并增加了“氨”的控制因子。2、邊界無組織排放控制因子包括顆粒物、二氧化硫、氟化物等3項因子,排放限值分別為1mg/m3、0.5mg/m3、0.02mg/m3。
五、《標準》中大氣污染物無組織排放的控制要求:1、企業應加強物料儲存、輸送與生產工藝過程無組織排放控制,產塵點及車間不得有可見煙粉塵外逸。2、粘土、頁巖、煤矸石、原煤等原(燃)料應密閉或封閉儲存,并采取噴淋(霧)等有效抑塵措施;粉狀物料應采用密閉皮帶、密閉車廂等方式輸送,其他物料輸送應在轉運點設置防塵罩、集氣罩并配備除塵設施;原料陳化應在封閉陳化庫中進行。3、原(燃)料破碎、篩分、配料、混料與成型等應封閉作業,進出料口等產塵點應設置防塵罩、集氣罩并配備除塵設施。4、干燥室、焙燒窯應密封良好,生產過程(含進出窯車)無煙氣外逸;產品裝卸產塵點應采取噴淋(霧)等有效抑塵措施。5、廠區道路應硬化,并及時清掃、灑水,保持清潔。
六、《標準》中大氣污染物排放達標的判定要求:采用手工監測或在線監測時,按照監測規范要求測得的任意 1 h 平均濃度值超過本文件規定的排放限值,即判定為超標。
七、相關提醒
一是認清當前形勢。請各磚瓦窯企業充分認識《河南省磚瓦工業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DB41/2234-2022)是我省為加強磚瓦行業污染防治、促進磚瓦企業轉型和綠色發展、改善環境空氣質量而出臺的一項重要行業標準,為生態環境部門對磚瓦行業實施科學治污、精準治污、依法治污提供了重要的法律依據和法治保障,務必高度重視。
二是全面開展自查。2022年3月16日0時起,磚瓦窯行業將解除錯峰停產措施、可以恢復生產,2022年3月25日0時起《標準》將正式實施。請各磚瓦窯企業牢記2個時間期限,在恢復生產前請認真制定自查方案,對照《標準》要求,對現有的大氣污染防治設施和自動監控設備進行一次全面的檢查和監測,確保污染防治設施完好、正常運行;在《標準》正式實施前,委托第三方監測機構開展一次有組織、無組織的自行監測工作,確保大氣污染物排放能夠按時穩定達到新標準要求。凡污染防治設施不能正常運行、大氣污染物達不到新標準的,切記不要心存僥幸、冒險違法生產。
三是傾力幫扶服務。全市各級生態環境部門將按照“能力作風建設年”、“萬人助萬企”等工作的有關要求,堅持執法與服務并重,努力為企業復工復產紓困解難,幫助企業落實好新標準的各項要求,同時將堅持依法行政,嚴厲打擊超標排污違法行為,維護標準權威,營造貫徹落實氛圍。
《河南省磚瓦工業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下載地址:http://sthjt.henan.gov.cn/2022/03-08/2410784.html
2022年3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