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p id="r2qng"><object id="r2qng"><input id="r2qng"></input></object></rp>
    <th id="r2qng"></th>

      1. <s id="r2qng"><mark id="r2qng"></mark></s>
      2. <button id="r2qng"><object id="r2qng"></object></button>
      3. <li id="r2qng"><acronym id="r2qng"></acronym></li>
        <dd id="r2qng"><pre id="r2qng"></pre></dd>

        ?
        網站地圖 設為首頁 加入收藏 辦公管理 無障礙瀏覽 進入適老模式

        2022年第七批典型案例

        [開封市生態環境局]2022-09-27字號: |

        【典型案例一】

        典型意義202274日,開封市生態環境局尉氏分局綜合行政執法大隊對河南省某生物科技有限公司進行調查,發現該企業取得排污許可證后在有效生產排污年度、季度內,對排放的非甲烷總烴污染物、廠界周圍環境質量,未按照規定制定自行監測方案并開展自行監測。2021年3月1日,《排污許可管理條例》正式施行,依法申請、按證排污是排污單位的法定義務,也是合法生產經營的必要前提《排污許可管理條例》第十九條第一款“排污單位應當按照排污許可證規定和有關標準規范,依法開展自行監測,并保存原始監測記錄。原始監測記錄保存期限不得少于5年。

        案情簡介202274日,我局對河南省某生物科技有限公司進行檢查,在查看該企業排污許可證及相關資料時發現該企業取得排污許可證后在有效生產排污年度、季度內,對排放的非甲烷總烴污染物、廠界周圍環境質量,未按照規定制定自行監測方案并開展自行監測。該行為違反了《排污許可管理條例》第十九條第一款“排污單位應當按照排污許可證規定和有關標準規范,依法開展自行監測,并保存原始監測記錄。原始監測記錄保存期限不得少于5年”的規定。我局綜合行政執法大隊于2022年7月11日以直接送達《行政處罰事先(聽證)告知書》(豫 0223 環罰告字〔2022〕28 號)直接送達告知該單位陳訴申辯權(聽證申請權)于2022年8月15日直接送達《行政處罰決定書》(豫 0223 環罰決字〔2022〕27 號)。

        查處情況202274日,開封市生態環境局尉氏分局綜合行政執法大隊對河南省某生物科技有限公司進行調查發現該企業取得排污許可證后在有效生產排污年度、季度內,對排放的非甲烷總烴污染物、廠界周圍環境質量,未按照規定制定自行監測方案并開展自行監測

        企業未按照規定制定自行監測方案并開展自行監測行為違反了《排污許可管理條例》第十九條第一款“排污單位應當按照排污許可證規定和有關標準規范,依法開展自行監測,并保存原始監測記錄。原始監測記錄保存期限不得少于5年。根據《排污許可管理條例》第三十六條第五項“違反本條例規定,排污單位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生態環境主管部門責令改正,處2萬元以上20萬元以下的罰款;拒不整改的,責令停產整治:(五)未按照排污許可證規定制定自行監測方案并開展自行監測;”的規定,經集體研究,我局對該單位取得排污許可證后,在有效生產排污年度、季度內,對排放的非甲烷總烴污染物、廠界周圍環境質量,未按照規定制定自行監測方案并開展自行監測的違法行為作出陸萬玖仟伍佰元(69500元人民幣)的行政處罰。

        本案體會1.在本案中河南省某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未按照規定制定自行監測方案并開展自行監測的行為違反了2021年3月1日正式實施的《排污許可管理條例》行政執法人員嚴格按照要求對企業的情況進行高標準的檢查,發現問題要求企業及時按照國家標準整改,體現了執法人員對《排污許可管理條例》的落實力度。

        2.秉持以教育為主處罰為輔的原則,我局綜合考慮該企業在接到責令改正違法行為決定書后能立即停止違法排污行為并積極改正,因此本案在裁量時最終做出了按照相應罰則規定的的下限額度進行處罰,既做到了違法必究,又充分考慮了營商環境和企業的經營現狀、改正態度等

        3.此案辦理過程中,執法人員在法律的范圍內,立案調查也起到了震懾作用。結合轄區內企業實際情況為減少此類違法行為,針對本案的違法情形舉一反三加大排查力度。

         

        【典型案例二】

        典型意義:本案是禹王臺分局利用智慧辦案系統線上辦理案件成熟的標志,此案件從快速立案查處、各項證據收集整理、準確選擇適用法律、規范制作文書,到高效標準歸檔卷宗,不斷探索線上辦案最優解,逐步摸索出一條符合分局工作實際的案件辦理流程,也是全市生態環境系統案件評查會推薦的材料齊全、卷宗規范的模板。

        案情簡介2022年5月28日,開封市生態環境局禹王臺分局接省環保舉報平臺“開封某制藥廠排廢氣,伴有腥臭氣味”問題,禹王臺分局執法人員立即到該公司進行檢查。檢查發現,位于禹王臺區禹南街的某制藥廠化學原料藥合成技術開發及試驗平臺正在生產,該生產車間部分窗戶未關閉,屋頂設置有兩臺排風扇,排風扇正在運轉,排風扇末端直通樓頂外環境,現場氣味難聞。

        查處情況根據檢查中發現的問題,禹王臺分局執法人員對該公司  依法進行了調查取證并錄入了智慧辦案系統。該公司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第四十五條“產生含揮發性有機物廢氣的生產和服務活動,應當在密閉空間或者設備中進行,并按照規定安裝、使用污染防治設施;無法密閉的,應當采取措施減少廢氣排放。”之規定。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第二十八條第一款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第一百零八條第一項“違反本法規定,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生態環境主管部門責令改正,處二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的罰款;拒不改正的,責令停產整治:(一)產生含揮發性有機物廢氣的生產和服務活動,未在密閉空間或者設備中進行,未按照規定安裝、使用污染防治設施,或者未采取減少廢氣排放措施的;”之規定,參照《河南省生態環境行政處罰裁量基準》,對該公司處罰6.05萬元,并責令改正違法行為。

        案件啟示:充分利用生態環境信訪舉報平臺,及時跟進信訪舉報問題線索,落實舉報獎勵制度,積極發動群眾監督力量,綠水青山離不開群眾力量的參與。

         

        【典型案例三】

        典型意義封市生態環境局通許分局執法人員日常檢查時,發現開封某塑料制品有限公司取得排污許可證后在有效生產排污年度、季度內,未按《排污許可證》規定記錄生產設施及污染防治設施運行臺賬。2021年3月1日,《排污許可管理條例》正式施行,依法申請、按證排污是排污單位的法定義務,也是合法生產經營的必要前提。《排污許可管理條例》第二十一條第一款“排污單位應當建立環境管理臺賬記錄制度,按照排污許可證規定的格式、內容和頻次,如實記錄主要生產設施、污染防治設施運行情況以及污染物排放濃度、排放量。環境管理臺賬記錄保存期限不得少于 5 年。”

        案情簡介2022 年 7 月 15 日,我局執法人員對開封某塑料制品有限公司進行檢查,在查看該公司排污許可證及相關資料時發現該公司取得排污許可證后在有效生產排污年度、季度內,未按《排污許可證》規定記錄生產設施及污染防治設施運行臺賬。未建立環境管理臺賬;未按照排污許可證規定記錄環境管理記錄制度內容。該行為違反了《排污許可管理條例》第二十一條第一款“排污單位應當建立環境管理臺賬記錄制度,按照排污許可證規定的格式、內容和頻次,如實記錄主要生產設施、污染防治設施運行情況以及污染物排放濃度、排放量。環境管理臺賬記錄保存期限不得少于 5 年”的規定。

        查處情況該公司未按《排污許可證》規定建立環境管理臺賬,違反了《排污許可管理條例》第二十一條第一款“排污單位應當建立環境管理臺賬記錄制度,按照排污許可證規定的格式、內容和頻次,如實記錄主要生產設施、污染防治設施運行情況以及污染物排放濃度、排放量。環境管理臺賬記錄保存期限不得少于 5 年”的規定。根據《排污許可管理條例》第三十七條第一項“違反本

        條例規定,排污單位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生態環境主管部門責令改正,處每次 5 千元以上 2 萬元以下的罰款;法律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一)未建立環境管理臺賬記錄制度,或者未按照排污許可證規定記錄”的規定,我局于2022年7月19日對該公司下達了責令改正違法行為決定書(豫0222環責改字〔2022〕19號),2022年7月28日對該公司下達了行政處罰事先(聽證)告知(豫0222環罰告字〔2022〕15號,告知該單位陳訴申辯權(聽證申請權)。2022年8月16日直接送達《行政處罰決定書》(豫0222環罰決字【2022】14號),作出罰款玖仟捌佰柒拾伍元(9875元)的行政處罰。

        本案體會:1.在本案中開封市某漆業有限公司未按照規定制定建立環境管理臺賬;未按照排污許可證規定記錄環境管理記錄制度內容的行為違反了2021年3月1日正式實施的《排污許可管理條例》,行政執法人員嚴格按照要求對各企業的情況進行認真細致的檢查,發現問題要求企業及時按照國家標準整改,體現了執法人員對《排污許可管理條例》的落實力度。

        2.秉持以教育為主處罰為輔的原則,我局綜合考慮該企業在接到責令改正違法行為決定書后能立即停止違法排污行為并積極改正,因此本案在裁量時做出了相應考量,既做到了違法必究,又充分考慮了營商環境和企業的經營現狀、改正態度等。

        3.此案辦理是在《排污許可管理條例》剛實施不久,部分企業還未意識到此類問題的研中心,本案立案調查也起到了打擊一個、教育一片的作用。結合轄區內企業實際情況,為減少此類違法行為,針對本案的違法情形進行舉一反三,加大排查力度。

         

        【典型案例四】

        典型意義 :2022310日,開封市生態環境局杞縣分局綜合行政執法大隊對杞縣某液化氣站進行調查,發現該單位杞縣某液化氣站屬于排污登記管理類,在2022年度,生產排污正常情況下,未將該年度的基本信息、污染物排放去向、執行的污染物排放標準以及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等信息發生變動后,未在變動之日起20日內進行變更填報。上述行為違反了《排污許可管理條例》第二十四條第三款的規定,符合本條例第四十三條規定的行為。《排污許可管理條例》是為保護和改善環境,防治大氣污染,保障公眾健康,推進生態文明建設,促進經濟社會可持續發展,制定的法律,是合法生產經營的必要前提

        案情簡介:2022 年 3 月 10 日對該液化氣站進行了調查,發現其違反了以下環境違法行為:該單位杞縣某液化氣站屬于排污登記管理類,在 2022 年度,生產排污正常情況下,未將本年度的基本信息、污染物排放去向、執行的污染物排放標準以及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等信息,在全國排污許可證管理信息平臺上填報。該行為違反了《排污許可管理條例》第二十四條第三款“需要填報排污登記表的企業事業單位和其他生產經營者,應當在全國排污許可證管理信息平臺上填報基本信息、污染物排放去向、執行的污染物排放標準以及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等信息;填報的信息發生變動的,應當自發生變動之日起 20 日內進行變更填報。”的規定。我局綜合行政執法大隊于2022年5月27日直接送達《行政處罰事先(聽證)告知書》(豫0221環罰告字【2022】5號)直接送達告知該單位陳訴申辯權(聽證申請權),2022年6月22日直接送達《行政處罰決定書》(豫0221環罰決字【2022】5號)

        查處情況:企業未按照規定填報排污信息的行為違反了《排污許可管理條例》第二十四條第三款“需要填報排污登記表的企業事業單位和其他生產經營者,應當在全國排污許可證管理信息平臺上填報基本信息、污染物排放去向、執行的污染物排放標準以及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等信息;填報的信息發生變動的,應當自發生變動之日起 20 日內進行變更填報。”的規定。根據《排污許可管理條例》第四十三條“需要填報排污登記表的企業事業單位和其他生產經營者,未依照本條例規定填報排污信息的,由生態環境主管部門責令改正,可以處5萬元以下的罰款。”的規定,經集體研究,我局對該該單位杞縣某液化氣站屬于排污登記管理類,在 2022 年度,生產排污正常情況下,未將該年度的基本信息、污染物排放去向、執行的污染物排放標準以及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等信息,在全國排污許可證管理信息平臺上填報,經集體研究,我局對該單位杞縣某液化氣站屬于排污登記管理類,在 2022 年度,生產排污正常情況下,未將該年度的基本信息、污染物排放去向、執行的污染物排放標準以及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等信息,在全國排污許可證管理信息平臺上填報的違法行為作出壹萬伍仟元(15000元人民幣)的行政處罰。

        本案體會1.在本案中杞縣某液化氣站屬于排污登記管理類,在2022 年度,生產排污正常情況下,未將該年度的基本信息、污染物排放去向、執行的污染物排放標準以及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等信息,在全國排污許可證管理信息平臺上填報的行為違反了《排污許可管理條例》第二十四條第三款行政執法人員嚴格按照要求對各企業的情況進行認真細致的檢查,發現問題要求企業及時按照國家標準整改,體現了執法人員對《排污許可管理條例》的落實力度。

        2.秉持以教育為主處罰為輔的原則,我局綜合考慮該企業在接到責令改正違法行為決定書后能立即停止違法排污行為并積極改正,因此本案在裁量時做出了相應考量,既做到了違法必究,又充分考慮了營商環境和企業的經營現狀、改正態度等

        3.此案辦理起到了打擊一個、教育一片的作用。結合轄區內企業實際情況為減少此類違法行為,針對本案的違法情形進行舉一反三加大排查力度。

         

        【典型案例五】

        典型意義為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加快解決當前揮發性有機物治理存在的突出問題,推動全省夏季臭氧污染防治攻堅工作有序開展,夏季臭氧污染防治監督檢查工作尤其重要。夏季即將到來,氣溫逐漸升高,臭氧污染進入高發期,為進一步減少臭氧污染,開封市生態環境局通許分局提前謀劃,對加油站未正常使用油氣回收裝置的生態環境違法行為進行專項檢查,打響2022年夏秋臭氧污染防治專項治理的“第一槍”,推進治理涉揮發性有機物治理單位嚴格落實環保主體責任的必由之路,意義重大。

        案情簡介2022 年 4 月 25 日下午 17 點 38 分,開封市生態環境局通許分局委托河南汴藍環境保護檢測服務有限公司對該加油站油氣回收裝置正常運行情況進行監督性檢測。檢測結果該加油站 1、氣液比:汽油加油機加油槍不合格;2、測漏點:油氣回收閥帽蓋測漏不達標;檢測結果出來后,2022年5月24日開封市生態環境局通許分局進行立案調查,2022年6月21對該加油站下達了行政處罰決定書并及時送達。

        查處情況加油站在正常運營中,油氣回收裝置未正常使用,導致氣液比不合格、測漏點超標,該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第四十七條第二款“儲油儲氣庫、加油加氣站、原油成品油碼頭、原油成品油運輸船舶和油罐車、氣罐車等,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安裝油氣回收裝置并保持正常使用”的規定,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第一百零八條第四項“違反本法規定,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生態環境主管部門責令改正,處二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的罰款;拒不改正的,責令停產整治:(四)儲油儲氣庫、加油加氣站和油罐車、氣罐車等,未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安裝并正常使用油氣回收裝置的”規定。鑒于此,參照《河南省生態環境行政處罰裁量基準》(豫環文[2020]177號):已安裝但未規范使用油氣回收裝置的,裁量等級:1,裁量因素:未安裝油氣回收裝置設備,內容:加油加氣站,裁量等級:3,裁量因素:違法行為持續時間,內容:不足 1 個月,裁量等級:1,裁量因素:違法次數,內容:兩年內未受到過同類處罰,裁量等級:1,裁量因素:是否配合執法檢查,內容:配合調查,裁量等級:1,法定處罰金額上限(M):200000,法定處罰金額下限(N):20000,首要裁量因素裁量等級(A):1,其余裁量因素個數(n):4,其余裁量因素裁量等級(Bi):[3, 1, 1, 1],處罰金額(X):65000,代入公式:65000 = 20000.0 + ( 200000.0 - 20000.0 )x [ 1.0 / 5 + ( ( 3 + 1 + 1 + 1 ) / ( 5 x 4 ) ) ] x 50% ,自定義裁量計算值:0,最終裁量金額:65000元;經集體討論研究,決定對該單位罰款:陸萬伍仟元(65000元)人民幣的行政處罰。

        本案體會:此案進一步增強環境違法案件警示教育的針對性、實效性,震懾生態環境違法行為,引導鼓勵企業自覺守法,接受社會監督,優化營商環境,同時通過以案說法、以案學法、以案普法,不斷提高執法人員執法能力水平,不斷提高全社會環保法制意識。青山綠水就是金山銀山,嚴厲打擊環境違法行為有利于約束破壞環境的行為,樹立起大家的環保意識,從而保護生態環境,促進和諧發展。

        以高壓線的繃緊,既強化了企業治理污染的責任,又彰顯了法律的威嚴,鍛鑄了打擊環境違法的利劍,彰顯了對環境違法行為“零容忍”的決斷態度,將有利于促進企業徹底拋棄僥幸心理和觀望心態,不斷加強轉型升級和治污減排,切實履行治理污染的社會責任,我局將繼續為生態文明筑基,為美麗中國護航貢獻自己的一份力量。

         

        編輯:監察支隊
        ? 美女视频黄频大全视频,黄频免费高清视频,美女黄频视频大全免费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