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對環評批復文件予以撤銷的公告
由滄州金昊環保科技咨詢有限公司編制的《開封名宣建材有限公司年產混凝土5萬立方建設項目環境影響報告表》于2021年6月21日在我局批復,批復文號為:汴祥環審字[2021]22號。經開封市生態環境局對環評文件質量技術復核,該項目環評報告存在建設項目概況描述不全或者錯誤、污染源源強核算內容不全、核算方法或者結果錯誤等編制質量問題,違反了《建設項目環境影響報告書(表)編制監督管理辦法》第二十六條、第二十七條,依據《建設項目環境影響報告書(表)編制監督管理辦法》第三十條規定,經研究,我局決定依法撤銷《開封市祥符區環境保護局關于開封名宣建材有限公司年產混凝土5萬立方建設項目環境影響報告表的批復》(汴祥環審字[2021]22號),現予以公告。
自公告之日起,公告的建設項目環評批復文件即行作廢。
附件:開封市生態環境局祥符分局關于撤銷汴祥環審字[2021]22號環評批復的決定
開封市生態環境局祥符分局
2022年1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