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縣區分局、機關各科室、局屬各單位:
現印發《開封市生態環境系統開展〈反有組織犯罪法〉宣傳活動方案》給你們,請結合實際,認真貫徹落實。
開封市生態環境局
2022年3月26日
開封市生態環境系統開展《反有組織犯罪法》宣傳活動方案
《反有組織犯罪法》于2021年12月24日經第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三十二次會議審議通過,于今年5月1日起正式實施。為營造《反有組織犯罪法》濃厚宣傳氛圍,保護公民和組織的合法權益,制訂本方案。
一、指導思想
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會精神,深入學習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于掃黑除惡的重要指示精神,廣泛開展形式多樣、群眾喜聞樂見的宣傳活動,有效提升生態環境系統廣大職工群眾反有組織犯罪意識。
二、宣傳方式
(一)借助媒介開展宣傳。各縣區分局和宣教科利用單位網站、抖音、綠色開封微信公眾號、微信工作群等媒體,開展線上專題宣傳,放大宣傳效應。
(二)開展公共區域宣傳。機關和各縣區分局要通過開辟宣傳欄、張貼海報、懸掛標語橫幅、LED屏和字幕滾動等形式,廣泛進行宣傳。
(三)結合日常工作開展宣傳。各單位要將《反有組織犯罪法》學習列入單位學習內容,開展專題培訓,組織干部職工積極參與,形成良好的宣傳氛圍。各縣區分局、機關各科室要利用環境執法監管和和企業監督幫扶等機會,積極宣傳《反有組織犯罪法》。
三、工作要求
(一)強化組織實施。各單位要深刻認識《反有組織犯罪法》重要性,學習、宣傳、貫徹實施《反有組織犯罪法》是常態化開展掃黑除惡工作的一項重要任務抓好抓實,加強組織領導,精心實施,強化保障,將《反有組織犯罪法》列入普法學習清單,打造生態環境系統“小平安”,助力全市構建“大平安”。
(二)及時報送信息。各單位在宣傳貫徹《反有組織犯罪法》活動中若有好的做法、經驗,請及時報送市生態環境局支隊綜合科(聯系方式:23150833;電子郵箱:hjjc206@126.com),以便我局在生態系統宣傳交流,共同提升我市生態環境領域反有組織犯罪的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