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加快推進區域再生水循環利用體系建設,形成一批效果好、能持續、可復制,具備全國推廣價值的優秀案例,2022年12月,生態環境部聯合國家發展改革委、住房和城鄉建設部、水利部發布《關于公布2022年區域再生水循環利用試點城市名單的通知》,明確了首批納入試點范圍的19個城市。我市作為第一批試點城市,高度重視試點建設工作。
3月25日,市生態環境局召開區域再生水循環利用試點實施方案修訂會議,針對前期專家初審、復審意見進行討論,進一步修改完善試點實施方案,積極推動我市試點建設工作。市生態環境局黨組成員、總工程師江輝,市生態環境局水生態環境科科長蔚振科參加會議。
會上,技術單位針對前期生態環境部反饋的專家評審意見進行分析,提出對應解決方案。會議進一步核實數據來源,提高準確率,并討論項目匹配度等問題,優化和調整實施方案中的試點項目,確保項目發揮最大效益、試點工作取得更多成效。
會議就工作推進提出具體要求。一是進一步深化細化方案內容。結合專家評審意見,深度論證目前方案內容,認真修改完善,確保再生水利用目標可達標、項目可落地。二是明確試點年度工作。根據試點確定的目標和任務,結合工作實際,分解落實試點任務,明晰各部門職責,統籌項目建設時序,加快推進項目建設,發揮生態效益。三是加強指導幫扶協調。通過實地走訪、座談交流等形式了解項目運行情況,指導項目實施,積極培育新項目。同時深化部門協作聯動,建立健全區域再生水循環利用長效機制,提高我市再生水利用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