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份全市環境污染防治攻堅戰綜合考核排序
依照《開封市環境污染防治攻堅戰考核辦法(試行)》(汴環委辦〔2023〕18號),市生態環境保護委員會辦公室根據各縣區2023年3月份環境質量及改善情況、污染防治攻堅重點任務完成情況進行考核,并實施獎懲。考核結果如下:
一、全市環境污染防治攻堅戰考核綜合排序
根據考核辦法,3月份全市環境污染防治攻堅戰月度綜合考核排序為:第一名杞縣104.05分,第二名鼓樓區99.60分,第三名示范區98.85分,第四名禹王臺區93.30分,第五名龍亭區90.95分,第六名順河區90.50分,第七名通許縣88.05分,第八名尉氏縣81.73分,第九名蘭考縣77.85分,第十名祥符區73.20分。
二、環境空氣質量排序
3月份全市環境空氣質量考核排序為:四縣第一名杞縣55分,第二名通許縣52.25分,第三名尉氏縣49.5分,第四名蘭考縣46.75分;六區第一名鼓樓區55分,第二名示范區53.35分,第三名禹王臺區51.7分,第四名龍亭區50.05分,第五名順河區48.4分,第六名祥符區46.75分。
三、水環境質量排序
3月份全市水環境質量考核排序為:四縣一區第一名杞縣44.55分,第二名通許縣33.3分,第三名祥符區27.45分,第四名尉氏縣27.23分,第五名蘭考縣26.1分;五區第一名示范區45分,禹王臺區、順河區、鼓樓區并列第二名39.6分第五名龍亭區36.9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