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封市生態環境局祥符分局關于擬批復開封市祥符殯葬服務園區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文件的公示
根據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審批程序的有關規定,經審議,開封市生態環境局祥符分局擬對開封市祥符殯葬服務園區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文件作出審批意見。為保證審批意見的嚴肅性和公正性,現將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文件的基本情況予以公示。公示期為2023年8月8日-2023年8月15日。
一、擬批準的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文件
項目名稱 |
建設地點 |
建設單位 |
環境影響評價機構 |
項目概況 |
主要環境影響及預防對策和措施 |
開封市祥符殯葬服務園區建設項目 |
河南省(自治區)開封市祥符縣(區)杜良鄉(街道)三里寨以東、 欒莊村以西 |
開封市祥符區建祥實業有限公司 |
河南尚真科彥工程技術程有限公司 |
開封市祥符區建祥實業有限公司投資10654.14萬元,在開封市祥符區杜良鄉三里寨以東、欒莊村以西新建開封市祥符殯葬服務園區項目。主要建設服務大廳、悼念廳、火化廳、守靈堂及其他基礎配套服務設施等,主要為祥符區全部區域及順河區部分區域服務,年火化遺體約為10000具。項目環保措施總投資366萬元,占總投資的3.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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廢水:落實《報告表》提出的各項廢水治理措施。項目產生的生活污水經化糞池預處理后去污水站進一步處理(其中食堂廢水經過隔油預處理),清洗廢水經過消毒預處理后進入污水站,污水站采用一體化污水處理設施(工藝為“預處理 +A2 /O”),處理后回用于廠區內綠化,不外排。 廢氣:落實《報告表》提出的各項廢氣治理措施。要求提高廢氣收集率,廢氣排放口按照相關要求規范化設置。項目廢氣經環保設施有效處理后,火化機遺體火化廢氣執行《火葬場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GB13801-2015)表2要求;焚燒爐遺物祭品焚燒廢氣執行《火葬場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GB13801-2015)表3要求;食堂油煙執行《餐飲業油煙污染物排放標準》(DB41/1604-2018)表1小型規模限值。 噪聲:對項目噪聲源采取有效的降噪措施,廠界噪聲執行《工業企業廠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GB12348-2008)2類標準要求。 固廢:項目固廢應全部分類收集、有效處置或綜合利用,固廢暫存間要求具有“四防”措施,一般固廢貯存、處置執行《一般工業固體廢物貯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標準》(GB18599-2020)要求;項目產生的廢濾袋、除塵器收集粉塵、廢耐火材料等屬于危險廢物,按照《危險廢物貯存污染控制標準》(GB18597-2023)的要求,收集后暫存于危廢暫存間,定期由具備危險固廢處理資質的單位處理,設置專用警告牌,嚴防二次污染。 |
二、聽證告知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公示期內申請人、有重大利益關系的利害關系人可對以上擬作出的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文件審批意見要求聽證。
三、聯系方式
聯 系 科 室:開封市生態環境局祥符分局開發股
聯 系 電 話:0371-22700067
通 訊 地 址:開封市祥符區市民之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