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封市生態環境局蘭考分局
關于擬批復河南大自然家居有限公司一期項目年產地板400萬平方米技術改造項目等2個環境影響評價文件的公示
根據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審批程序的有關規定,經審議,開封市生態環境局蘭考分局擬對河南大自然家居有限公司一期項目年產地板400萬平方米技術改造項目等2個環境影響評價文件作出審批意見。為保證審批意見的嚴肅性和公正性,現將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文件的基本情況予以公示,公示期為5日。
一、擬批準的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文件
項目名稱 |
建設地點 |
建設單位 |
環境影響評價機構 |
項目概況 |
主要環境影響及 預防對策和措施 |
河南大自然家居有限公司一期項目年產地板400萬平方米技術改造 |
河南省開封市蘭考縣產業集聚區華梁路66號 |
河南大自然家居有限公司 |
河南環華生態科技有限公司 |
項目總投資1000萬元,其中環保投入80萬元。 |
1. 廢氣:分切、開槽、底漆砂光、面漆砂光廢氣經中央除塵器(袋式)處理后通過15m高排氣筒排放,顆粒物排放應滿足《大氣污染物綜合排放標準》(GB16297-1996)表2、河南省重點行業績效分級通用行業PM排放限值,壓合廢氣經“干式濾箱+活性炭吸附脫附+催化燃燒”處理后通過15m高排氣筒排放,非甲烷總烴、甲醛排放應滿足《大氣污染物綜合排放標準》(GB16297-1996)表2、《關于全省開展工業企業揮發性有機物專項治理工作中排放建議值的通知》(豫環攻堅辦〔2017〕162號)排放限值,底漆涂裝、面漆涂裝廢氣經“干式濾箱+UV光氧+活性炭吸附”處理后通過15m高排氣筒排放,非甲烷總烴排放應滿足《工業涂裝工序揮發性有機物排放標準》(DB41 1951—2020)、《關于全省開展工業企業揮發性有機物專項治理工作中排放建議值的通知》(豫環攻堅辦〔2017〕162號)、工業涂裝A級企業績效排放限值,封蠟廢氣經“干式濾箱+UV光氧+活性炭吸附”處理后通過15m高排氣筒排放,非甲烷總烴排放應滿足《大氣污染物綜合排放標準》(GB16297-1996)表2、《關于全省開展工業企業揮發性有機物專項治理工作中排放建議值的通知》(豫環攻堅辦〔2017〕162號)排放限值。 2. 廢水:本項目不新增廢水排放。 3. 固廢:廢邊角料及廢包裝料、中央除塵器收集木質粉塵、廢砂帶暫存于一般固廢暫存間,定期外售;廢膠桶、廢UV附著漆桶暫存一般固廢暫存間,定期外售或由廠家回收;中央除塵器收集漆渣、廢面漆桶、底漆桶、廢膩子漆桶、漆輥清洗廢水、廢活性炭、廢UV燈管、廢過濾棉、含油廢抹布、廢膠渣暫存危險廢物暫存間,定期交有資質單位處理。 4. 噪聲:選用低噪聲設備,隔聲、基礎減振,應滿足《工業企業廠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GB12348-2008)3類、4類標準。 |
蘭考LED光固化綠色環保涂裝項目 |
河南省開封市蘭考縣產業集聚區航海路與東秦路交叉口北20米 |
蘭考縣有為優家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
河南環華生態科技有限公司 |
項目總投資8000萬元,其中環保投入80萬元。 |
1.廢氣:倒角、拋光、除塵、砂光廢氣經中央袋式除塵器處理后通過15m高排氣筒排放,顆粒物排放應滿足《大氣污染物綜合排放標準》(GB16297-1996)表2、河南省重點行業績效分級通用行業PM排放限值,輥涂、流平、固化廢氣經 UV光氧+活性炭吸附后通過15m高排氣筒排放,非甲烷總烴排放應滿足《工業涂裝工序揮發性有機物排放標準》(DB41 1951—2020)、《關于全省開展工業企業揮發性有機物專項治理工作中排放建議值的通知》(豫環攻堅辦〔2017〕162號)、工業涂裝A級企業績效分級排放建議限值。 2.廢水:本項目生活污水經化糞池處理后定期清掏。 3.固廢:廢包裝料、廢砂帶、除塵器收集粉塵暫存于一般固廢暫存間,定期外售;廢漆桶暫存一般固廢暫存間,由生產廠家回收。廢UV燈管、廢活性炭暫存危險廢物暫存間,定期交有資質單位處理。 4.噪聲:選用低噪聲設備,隔聲、基礎減振,應滿足《工業企業廠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GB12348-2008)3類、4類標準。 |
二、聽證告知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公示期內申請人、有重大利益關系的利害關系人可對以上擬作出的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文件審批意見要求聽證。
三、聯系方式
聯 系 人:開封市生態環境局蘭考分局行政審批股
聯系電話:0371--26990272
通訊地址:蘭考縣行政服務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