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縣(區)生態環境分局:
為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壤污染防治法》,提高土壤調查工作質量,根據《建設用地土壤污染狀況初步調查監督檢查工作指南》(試行)要求,我市將對建設用地土壤污染狀況初步調查工作開展監督檢查,現通知如下:
一、確定監督檢查清單
根據《建設用地土壤污染狀況初步調查監督檢查工作指南》(試行)要求,同時滿足以下兩個條件的地塊的調查活動,應當納入設區的市級生態環境主管部門監督檢查范圍:
(1)企業用地調查確定的潛在高風險地塊,或者曾經列入土壤污染重點監管單位的地塊,或者符合《污染地塊土壤環境管理辦法(試行)》中規定的從事過有色金屬冶煉、石油加工、化工、焦化、電鍍、制革等行業生產經營活動,以及從事過危險廢物貯存、利用、處置活動的用地;
(2)用途擬變更為住宅、公共管理與公共服務用地的,或者
規劃用途不明確的地塊。社會輿情重點關注的地塊也應當納入設區的市級生態環境主管部門監督檢查范圍。
二、全流程落實監督檢查工作
我局委托河南省開封生態環境監測中心,對納入監督檢查清單的地塊開展全流程監督檢查,包括:采樣分析工作計劃、現場采樣、實驗室檢測分析環節。納入監督檢查清單的地塊要完全按照《建設用地土壤污染狀況初步調查監督檢查工作指南》(試行)對各個環節的要求開展工作,在開展相應環節工作前,調查單位應至少提前三天通知生態環境部門和監督檢查單位。
各縣區生態環境分局做好現場監督工作。對納入監督檢查清單的地塊,各縣區生態環境分局應組織人員到現場進行旁站監督,并出具現場監督檢查意見。
三、部分地塊開展抽查工作
由河南省開封生態環境監測中心對清單以外的地塊調查情況進行抽檢,抽檢工作可能會選擇采樣分析工作計劃、現場采樣、實驗室檢測分析的任一環節開展,抽檢比例不小于本年度全市開展地塊調查數的5%。
四、工作要求
1.各縣區高度認識到開展建設用地土壤污染狀況初步調查監督檢查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認真對待,嚴格按照指南要求篩選監督檢查清單。
2.4月15日前完成監督檢查清單的確定工作,并將地塊清單蓋章掃描發送土壤科郵箱。
聯 系 人: 李青華 高 陽
聯系電話: 23150569
市環委會土壤部郵箱:kftrb2016@126.com
附件:
1. 《建設用地土壤污染狀況初步調查監督檢查工作指南》(試行)/uploads/files/2023-10-10/65250b49988c1.pdf
2. xx縣(區)開展建設用地土壤污染狀況初步調查監督檢查工作地塊清單
2023年4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