汴環文〔2017〕565號
開封市環境保護局
關于全市紡織印染、皮革鞣制加工、氮肥 、農藥排污許可證核發進展情況的通報
各縣(祥符區)環保局、環保分局,各有關科室,局屬有關單位:
根據環保部、省環保廳及我市《關于開展農藥、制革等5個行業排污許可證管理工作的通知》(汴環文[2017]444號)的相關要求, 2017年 12月31日前,我市要完成轄區內紡織印染、皮革鞣制加工、氮肥 、農藥4個行業企業排污許可證的核發工作。根據各縣區排污許可證的核發調度數據,現將12月9日 - 12月15日各縣區、各企業排污許可證核發工作進展情況通報如下:
一、 進展情況
一是排污許可證申請與核發進度。我市具備排污許可證核發條件的企業共22家,均已在國家排污許可申報系統中完成信息填報和信息公開工作,并全部完成第一輪技術審核。環保部技術組已對蘭博爾開封科技有限公司進行了技術審核,省廳已對河南金田地農化有限公司進行了技術審核。
二是排污許可證審核進度。按照納入核發范圍的企業提交審核的數量占比由高到低排序依次為:市屬企業納入核發企業1家,已完成第三輪技術審核1家,占比100%;祥符區納入核發企業1家,已完成第三輪技術審核1家,占比100%;尉氏納入核發企業11家,已完成第三輪技術審核11家,占比100%;禹王區納入核發企業5家,已完成第三輪技術審核4家,占比80%;杞縣納入核發企業3家,已完成第二輪技術審核1家,占比33.3%;通許納入核發企業1家,未進行第二輪技術審核。
二、下一步工作要求
1、各縣(區)環保局要進一步加快推進轄區企業的排污許可證的核發工作,對目前進展滯后還未進行第二輪技術審核的企業,要逐一核實情況,督促企業加快修改完善的速度,抓緊時間申請第二輪技術審核。
2、已完成省廳技術審核的企業,對照省廳審核中提出的問題按照相應行業的技術規范進行整改,根據上級要求,12月31日前對不按照行業技術規范進行污染防治設施整改或拒不改正的,不予核發排污許可證。各企業要高度重視,克服困難,確保按照時間節點取得排污許可證,實現持證排污。
3、通許縣轄區內的河南省宏大化工有限公司、杞縣轄區內的杞縣方圓皮業有限公司、杞縣宏四發皮革有限公司進度緩慢予以通報批評。上述三家企業主要負責人要集中攻堅,按照行業技術規范認真填報和設施、設備整改,抓緊時間申請第二輪技術審核。通許縣和杞縣環保局做好審查和指導工作,確保在規定的時間內完成排污許可證的核發工作。
4、省環保廳已對我市農藥行業河南金田地農化責任有限公司排污許可證填報情況進行審核,各縣區環保局要加快進度,倒排工期,嚴格審查各轄區企業填報情況,確保我市12月25日前保質保量完成4個行業的排污許可證的核發工作。
5、納入核發范圍的22個企業要按照行業技術規范進行污染防治設施整改,并對整改完成期限做出承諾。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排污許可證管理暫行規定》、國務院辦公廳《控制污染物排放許可制實施方案》等法律法規規定,對于不能滿足發證條件的企業和排污單位將依法作出不予核發的行政許可決定。對于2017年12月31日前未取得排污許可證的,省廳將下發公告文件,從2018年1月1日起一律停產。
2017年12月19日
開封市環境保護局辦公室 2017年12月19日印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