汴環機黨字〔2017〕7號
關于印發《開封市環保局基層黨組織
分類評星定級實施辦法(試行)》的通知
局屬各黨支部(黨總支):
現將《開封市環保局基層黨組織分類評星定級實施方案(試行)》印發給你們,請結合實際認真貫徹落實,此項工作將作為局黨建目標考核的一項重要內容。
2017年5月24日
開封市環保局基層黨組織分類評星定級實施方案(試行)
為認真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大和十八屆六中全會精神,深入推進機關基層黨組織規范化建設,不斷增強基層黨組織的凝聚力、創造力、戰斗力,按照市委組織部《關于印發〔開封市基層黨組織分類評星定級實施辦法(試行)〕的通知》(汴組〔2017〕10號)要求,建立評星定級、追趕超越長效機制,結合環保系統實際,現就開展好機關基層黨組織評星定級制定如下方案:
一、總體要求
高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偉大旗幟,以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科學發展觀為指導,認真貫徹黨的十八大和十八屆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會精神,深入貫徹習近平總書記系列重要講話精神,以及市第十一次黨代會精神,圍繞統籌推進“五位一體”總體布局,協調推進“四個全面”戰略布局,牢固樹立抓好黨建就是最大政績的理念,按照定量與定性相結合的方式,在全市環保系統基層黨組織中開展分類評星定級,著力提升基層黨組織建設制度化、規范化和科學化水平,全面增強基層黨組織的創造力、凝聚力、戰斗力,為加快建設“四個開封”、決勝全面小康提供堅強的組織保證。
三、主要指標
按照中組部提出的基層黨組織“五個好”標準及七項基層黨建重點任務,綜合考慮基層黨組織的功能定位、職責任務,結合我市環保系統實際,確定“組織設置、班子建設、黨員管理、規劃制度、活動陣地、保障機制、工作業績、群眾評價”等八項分類定級指標。
1.組織設置。基層組織體系健全完善,黨組織設置規范合理,隸屬關系清晰明確,做到應建盡建、調整及時、體制明晰,實現黨組織和黨的工作的“有形覆蓋”和“有效覆蓋”。
2.班子建設。基層黨組織戰斗堡壘作用發揮明顯,班子整體功能較強,培養選拔機制規范,班子成員選優配強,特別是基層黨組織書記,黨性強、作風好、素質高、為民服務意識強、改革創新意識強。
3.黨員管理。黨員發展嚴格,能夠運用信息化手段,強化黨員日常教育管理,妥善處置不合格黨員,按時足額交納黨費。“兩學一做”學習教育常態化制度化,黨員隊伍信念堅定、素質優良,規模適度、結構優化,紀律嚴明、作用突出。
4.規劃制度。黨組織工作思路清晰、目標明確,有近期、遠期各項規劃。基層黨組織各項規章制度健全完善,嚴格落實“三會一課”、組織生活會、民主評議黨員和領導干部雙重組織生活等基本制度,黨員參與率高、教育效果好。
5.活動陣地。按照建設規范、面積達標、硬件齊全、功能完備的原則,建好用好管好活動場所。標牌設置統一規范、管理制度健全完善,滿足黨員活動和服務群眾需要。
6.保障機制。強化人員力量保障,建立健全多元化投入、穩定的經費保障制度,保證基層黨建工作正常開展,做到基層黨組織有人干事、有錢辦事、能辦成事。
7.工作業績。黨組織領導核心作用發揮明顯,有效落實“抓好黨建就是最大政績”、“推動發展是第一要務”,抓黨建促發展,以發展促黨建,完成好各項工作任務。
8.群眾評價。強化基層黨組織服務功能,拓寬服務領域,增強服務本領,創新工作載體,黨員群眾普遍歡迎、滿意度高,在服務改革、服務發展、服務民生、服務群眾、服務黨員方面取得明顯成效。
四、分級定星
基層黨組織評星定級,分為“五星”、“四星”、“三星”、“二星”、“一星”五個等級。具體實施按百分制評分的方式進行,分別賦予八項指標分值,總分為100分,90分以上為“五星”,80—89分為“四星”,60—79分為“三星”,30—59分為“二星”,29分以下為“一星”。“一星”、“二星”為不達標基層黨組織。
五、方法步驟
1、自評申報。各黨支部(黨總支)要把自評過程作為找差距、找問題的過程,作為形成共識、明確努力方向的過程。要組織黨員大會學習有關文件精神,對創評標準進行討論,查找存在的差距和不足,并結合各自實際情況,初步評出等級,將自評結果和存在的主要問題報局機關黨委。
2、組織考核。局機關黨委將組織考核工作小組對各基層黨組織分類評星定級情況進行考核。一是對照標準考核。對基層黨組織開展“兩學一做”活動以來的主要表現情況進行考核,并把年度考核情況作為重要參考依據。二是找黨員群眾談話。圍繞“五個好”內容,找黨員、群眾、服務對象等了解情況,充分聽取意見建議。
3、黨委研究。局機關黨委召開黨委擴大會,在綜合各黨支部(黨總支)自評、組織考核情況的基礎上,廣泛聽取各方面的意見,嚴格對照評定標準,客觀公正地對基層黨組織進行定級。
4、公示復核。局機關黨委將采取開會、書面通報的辦法,公示黨支部(黨總支)分類定級情況,對有異議的要進行復核。經公示復核后,將評星定級情況上報市直機關工委。
六、組織保障
1.加強組織領導。開展基層黨組織分類評星定級,是貫徹市第十一次黨代會精神、深入推進全市基層黨建工作大提升“五個六”工程的重要舉措。各黨支部(黨總支)要明確工作責任,完善工作措施,堅持標準,把握程序,切實抓好整改提高,確保不走過場、不出偏差。
2、強化督促檢查。局機關黨委將組織督查組進行督促、檢查和指導,及時了解掌握工作進展情況和標準執行情況,工作中遇到的一些情況和問題要及時請示、溝通。
3、搞好統籌結合。要緊密聯系本單位工作實際,把開展基層黨組織分類評星定級同“兩學一做”學習教育結合起來,同日常工作結合起來,建立長效機制,統籌推進、合理安排。
4、加大宣傳力度。要廣泛宣傳好先進基層黨組織,發揮典型的示范引領和輻射帶動作用。同時,要及時總結工作中的好經驗、好做法。
附件:機關事業單位基層黨組織評星定級標準
2017年5月22日
附件:
機關事業單位基層黨組織評星定級標準
評分要點 | 評分辦法 | |
組織設置 (8分) | (1)黨組織設置運行情況;(2)黨組織應建盡建、有效覆蓋情況;(3)黨組織隸屬關系清晰明確情況;(4)黨組織撤并改建程序執行情況。 | 未建立黨組織議事規則的扣2分;黨組織撤并改建違規的扣3分;其他指標酌情扣分。 |
班子建設 (12分) | (1)黨組織書記政治素質、黨性觀念以及圍繞中心工作落實黨建工作責任情況;(2)黨組織書記帶頭廉潔自律、承諾踐諾、發揮表率作用情況;(3)黨組織書記抓班子建設,班子按期換屆情況;(4)班子成員帶頭貫徹民主集中制、促進班子團結情況;(5)班子抓黨員隊伍建設、發展黨員工作、發揮黨員先鋒模范作用情況。 | 近半年來沒有黨組織書記的扣12分;班子不健全的扣3分;近兩年出現黨組織書記違法違紀的扣5-10分;黨組織不按期換屆的扣5分;連續6個月不組織黨組織活動的扣5分;其他指標酌情扣分。 |
黨員管理 (10分) | (1)黨員發展情況;(2)黨費交納情況;(3)黨員參加組織生活情況;(4)黨員參加學習教育情況;(5)黨員參加志愿服務活動及無職黨員作用發揮情況;(6)黨員參加民主評議情況;(7)開展黨員評星定級情況;(8)不合格黨員處置情況。 | 黨員發展不符合程序的扣1分;不按時足額交納黨費的扣1分;黨員不按時參加組織生活的扣2分;黨員不積極參加志愿服務活動的扣1分;民主評議黨員制度落實不到位的扣1分;黨員評星定級落實不到位的扣1分;不合格黨員處置程序不規范的扣1分;其他酌情扣分。 |
規劃制度 (10分) | (1)黨建工作是否有明確思路、符合要求及落實情況;(2)“三會一課”、民主評議黨員、領導干部雙重組織生活、黨內激勵關懷幫扶等制度建立和落實情況;(3)黨員隊伍定期分析、黨組織書記與黨員談心制度情況;(4)黨組織書記列席重要會議、參與重大決策和干部使用工作、黨建工作述職評議制度情況;(5)黨委向上級黨組織報告年度黨建工作、黨務公開、民主集中制度、服務群眾制度情況。 | 沒有年度工作計劃、工作總結的扣3分;“三會一課”、民主評議黨員、領導干部雙重組織生活、黨務公開不落實的,每項扣2分;不開展黨組織書記述職和評議的扣5分;其他指標酌情扣分。 |
活動陣地 (10分) | (1)黨員活動場所建設和使用情況;(2)活動場所宣傳教育設施配備和使用情況;(3)黨建書屋(書柜)建立情況。 | 無黨員活動場所的扣10分;有活動場所無教育設施或制度的扣5分;沒有黨建書屋(書柜)的扣2分;其他指標酌情扣分。 |
保障機制 (10分) | (1)專兼職黨務工作人員配備情況;(2)黨組織工作經費保障情況。 | 機關黨員人數50人以上不配備專職黨務干部的扣5分;沒有黨組織工作經費的扣5分,經費不能滿足正常工作需要的扣3分;其他指標酌情扣分。 |
工作業績 (20分) | (1)落實上級黨組織部署的各項工作任務情況;(2)圍繞中心、履行職責,協助行政負責人完成本單位各項工作情況;(3)黨組織和黨員聯系服務群眾情況;(4)精神文明創建工作成效情況,單位文化是否有特色;(5)黨建工作、業務工作年度考核及受上級表彰情況;(6)黨建帶群建工作成效和各類群團組織作用發揮情況。 | 黨建工作或業務工作年度考核排名靠后的扣10分;群團組織不健全或不發揮作用的扣5分;其他指標酌情扣分。 |
群眾評價 (20分) | (1)黨組織在黨員群眾和服務對象測評中滿意度情況;(2)黨組織活動在黨員、群眾中反響情況;(3)黨員服務意識、辦事效率及群眾信訪或投訴情況;(4)群眾對黨組織服務基層、服務群眾工作的反響情況。 |
黨員群眾和服務對象測評滿意度較低的扣10分;群眾信訪或投訴較多的扣5-10分;其他指標酌情扣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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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評分采取總分100分逐項扣分的辦法進行,每個項目分值扣完為止。(2)黨組織有以下情況之一的直接定為“一星”:近兩年來黨組織書記和領導班子有重大違紀違法行為的;黨組織長期不換屆或1年以上不開展黨的活動的;近一年來單位有嚴重群訪事件的;黨員群眾和服務對象測評滿意度低于50%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