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改善環境空氣質量,減少非道路移動機械污染排放,根據京津冀“2+26”通道城市秋冬季大氣攻堅行動統一要求,我市發布了《關于劃定高排放非道路移動機械禁用區的通告》(以下簡稱《通告》),現將《通告》解讀如下:
一、 通告背景
非道路移動機械為裝配有發動機的施工移動機械、工業運輸設備、農用機械和船泊等。由于非道路移動機械尾氣排放污染嚴重,減排地位日益凸顯。一輛挖掘機工作一小時的顆粒物排放量相當于同等規模歐四卡車63輛的排放總量,其污染物排放水平遠高于黃標車。據美國康明斯《非道路排放白皮書》披露,非道路移動機械每年排放的氮氧化合物(NOx)、一氧化碳(CO)、碳氫化合物(HC)和顆粒物(PM)等有害物質的總量,幾乎相當于美國公路用車輛發動機的年排放總量。我國每年1.6萬噸柴油消耗中,有20%用于非道路移動機械,但其排放量與全國柴油車排放總量相當。
非道路移動不用上牌照,不需要到相關機構備案登記;使用多采用租賃方式,流動性強,使用范圍廣,地點沒有規律;型號種類多,保有量大,情況復雜,難于統計和分析,底數及分布難以摸清。長期以來,其污染排放處于監管空白。
為加強對非道路移動機械排放污染的控制和治理,2011年3月1日,我國首次發布《非道路移動機械用小型點燃式發動機排氣污染物排放限值和測量方法(中國第一、二階段)》,2014年10月1日實施第三、四階段限值及方法,其中第三階段排放限值與我國柴油車第三階段排放限值相當(柴油車達不到第三階段排放限值的為黃標車)。2013年9月份國務院發布《大氣污染防治行動計劃》(簡稱《大氣十條》),要求“開展工程機械等非道路移動機械和船舶的污染控制”,正式將非道路移動機械的污染控制提上了議事日程。為貫徹落實國家《大氣十條》,省政府和市政府在先后發布的《河南省藍天工程實施方案》和《開封市藍天工程實施細則》中,對非道路移動機械污染控制工作做了安排部署。在2016年的河南省藍天工程年度實施方案中,要求啟動非道路移動機械污染防治。2017年,國家十部委和六省市政府聯合印發的《京津冀及周邊地區2017-2018年冬季大氣污染綜合治理攻堅行動方案》中,對非道路移動機械污染防治工作和劃定“禁止使用高排放非道路移動機械區域”提出了具體要求。
二、法律政策依據
(一)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第五十一條機動車船、非道路移動機械不得超過標準排放大氣污染物;第六十一條城市人民政府可以根據大氣環境質量狀況,劃定并公布禁止使用高排放非道路移動機械的區域;第五十九條在用重型柴油車、非道路移動機械未安裝污染控制裝置或者污染控制裝置不符合要求,不能達標排放的,應當加裝或者更換符合要求的污染控制裝置;第五十六條環境保護主管部門應當會同交通運輸、住房城鄉建設、農業行政、水行政等有關部門對非道路移動機械的大氣污染物排放狀況進行監督檢查,排放不合格的,不得使用;第六十條國家鼓勵和支持高排放機動車船、非道路移動機械提前報廢;第一百一十四條違反本法規定,使用排放不合格的非道路移動機械,或者在用重型柴油車、非道路移動機械未按照規定加裝、更換污染控制裝置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環境保護等主管部門按照職責責令改正,處五千元的罰款。違反本法規定,在禁止使用高排放非道路移動機械的區域使用高排放非道路移動機械的,由城市人民政府環境保護等主管部門依法予以處罰。
(二)政策依據
《京津冀及周邊地區2017-2018年冬季大氣污染綜合治理攻堅行動方案》(環大氣[2017]110號)“各地要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要求,加快劃定并公布禁止使用高排放非道路移動機械的區域”、“城市建成區,禁止使用冒黑煙高排放工程機械(含挖掘機、裝載機、平地機、鋪路機、壓路機、叉車等)”、“各相關部門應配合環境保護部門,以施工工地和港口碼頭、機場等為重點,每周進行巡查和不定期飛行檢查,對違法行為依法實施頂格處罰,并對業主單位依法實施按日計罰”。
三、 《通告》主要內容
《通告》共分四部分。
(一)劃定了禁用區范圍
市區禁用區范圍為,東京大道以南、工農路以西、華夏大道以北、九大街以東區域范圍內,禁止使用高排放非道路移動機械。
祥符區和通許縣、杞縣、尉氏縣由各縣區政府自行劃定。
(二)確定了高排放非道路移動機械種類
本次《通告》確定非道路移動機械為,裝配有發動機的移動機械和工業運輸設備,主要包括裝載機、推土機、挖掘機、鏟車、壓路機、瀝青攤鋪機、叉車、推車、吊車等,使用動力主要是柴(汽)油發動機;確定高排放非道路移動機械為,國家第三階段排放標準以下且未加裝或者更換符合要求的污染控制裝置的,以及所有排放可視黑煙的非道路移動機械。
農用機械和內陸船泊排放污染物管理暫不納入我市高排放非道路移動機械管理。
(三)明確了禁用區高排放非道路移動機械管理要求
一是禁用區內禁止銷售和使用高排放非道路移動機械,新增非道路動力機械必須達到國家第三階段排放標準。工程招標和施工、生產中,鼓勵選用電動或天然氣動力工程機械。
二是在用國Ⅱ及以下標準燃油非道路移動機械,應當加裝或者更換符合要求的污染控制裝置,達到非道路移動機械國家第三階段排放標準。在用國III及以上標準燃油非道路移動機械,應加強設備維護,確保穩定達到國III及以上排放標準;對冒可視黑煙,明顯不能達標排放的國III及以上標準燃油非道路移動機械,應予以維修。
三是施工工地使用高排放非道路移動機械的,由交通運輸、住房城鄉建設、城市管理、農業行政、水行政等施工審批監管部門責令立即停止使用,并將高排放施工機械設備清退出場。對拒不整改繼續使用的,從嚴進行處理,并移交環保部門對業主單位依法予以頂格按日計罰。
工業企業使用高排放非道路移動機械進行生產活動的,由環保部門責令停止使用,對拒不整改繼續使用的,依法予以頂格按日計罰。
四是銷售超過污染物排放標準的非道路移動機械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沒收違法所得,并處貨值金額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罰款,沒收銷毀無法達到污染物排放標準的機非道路移動機械。
(四)確定了“禁用區”實施時間。
按照要求《通告》將于自2017年9月底前發布。鑒于秋冬季大氣污染防治緊迫性,兼顧相關施工單位和工業企業落實要求需要一定的時間,故確定我市“禁用區”于10月15日起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