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封市環境保護局2017年度政務公開
工作年報
2017年以來,開封市環境保護局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和《開封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2017年政務公開考核實施方案的通知》(汴政辦〔2017〕158號)要求,緊緊圍繞2017年政務公開工作要點,結合環保工作實際,切實加強領導、強化制度建設、豐富公開內容、創新公開形式、完善監督機制,保障了人民群眾的知情權、參與權和監督權,使政務公開工作深入推進。本報告由概述、主動公開政務信息情況、依申請公開政務信息情況等6部分組成,報告中所列數據的統計期限自2017年1月1日起至2017年12月31日止。
一、概述
2017年,開封市環境保護局認真貫徹落實《條例》,不斷建立和完善政府信息公開制度,認真辦理政府信息公開申請,切實保障人民群眾的知情權、參與權、監督權和表達權,不斷推進環境保護信息公開工作取得新成效。
(一)加強領導,完善政務公開機制。
我局成立了以局長任組長,副局長任副組長,系統內各科室、各單位負責人為成員的信息公開工作領導小組,切實保證了信息公開領導力量。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并指定專人從事信息公開的日常工作。
(二)規范制度,確保政務公開落實。
制定了市環保局信息主動公開和依申請公開、信息發布保密審查制度及主動公開和依申請公開工作流程,確保政務信息工作有序進行。
(三)嚴格流程,完善政務公開形式。
由各科室負責人負責資料收集并上報辦公室,采取規范性的備案登記表,按照保密審查制度先由科室負責人提出公開意見,明確該信息為“主動公開”、“依申請公開”還是“不予公開”,報分管領導審查,然后由主要領導審核,對不予公開的說明具體理由,對符合保密要求的及時上網公開,同時對已公開的政府信息發生變化或失效時及時更新。
(四)強化落實,提高政務公開質量。
做好信息公開制度化、規范化,不斷加強信息公開力度,突出環保重點工作動態公示,加強全過程公開建設項目環評信息,對建設項目基本信息和受理信息進行公示,公示期滿后,依法對建設項目進行審批,保障公眾環境信息知情權、參與權、監督權。
二、主動公開政府信息情況
1.2017年我局主動公開政府信息2419條。
2.主動公開政府信息的主要類別為環境質量狀況、污染源、建設項目環保審批、建設項目竣工環保“三同時”驗收、排污許可證發放、排污費征收、財務開支、環保投訴件查處情況、突發環境應急等;
3.信息公開的形式,主要是通過門戶網站、院內電子屏幕進行公開。
三、政府信息依申請公開辦理情況
2017年我局沒有接收到申請公開環境信息的要求。
四、因政府信息公開申請行政復議、提起行政訴訟的情況
2017年我局沒有一條信息公開被申請行政復議、行政訴訟和行政申訴的情況。
五、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存在的主要問題及改進情況
1.信息公開專項經費缺乏,需要進一步加大投入。
2.信息公開技術支持力量薄弱,缺乏專業人員,網站建設不夠規范,需要委托外部力量加強技術支撐。
六、需要說明的其他事項
按照“誰獲取誰公開、誰制作誰公開”的原則,我局把環境信息公開的相關任務逐項分解落實到各職能科室。各科室和下屬單位則按職責分工負責做好本部門職責范圍內主動公開和依申請公開環境信息的審核及辦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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