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縣(祥符區)環保局、各區環保分局、各核技術利用單位:
為做好2018年度核技術利用單位輻射安全和防護狀況年度評估工作,現將有關要求通知如下:
一、落實年度評估要求
開展核技術利用單位輻射安全和防護狀況年度評估工作既是《放射性同位素與射線裝置安全和防護條例》(國務院第449號令)、《放射性同位素與射線裝置安全和防護管理辦法》(環保部第18號令)和《河南省輻射污染防治條例》等法律法規的明確要求,也是規范輻射安全管理,及時發現并消除輻射安全隱患的重要手段,各核技術利用單位要高度重視、認真落實年度評估制度,各縣、區環保部門要加強檢查,對沒有落實法律要求的要依法依規進行處理。
二、規范年度評估內容
為規范年度評估內容,各核技術利用單位應根據《核技術利用單位放射性同位素與射線裝置安全和防護狀況年度評估報告》(見附件)內容,逐項對照,對本單位輻射安全和防護工作開展情況進行真實、客觀的評估,對發現的問題和存在的薄弱環節,認真分析原因,提出解決方法,并做好整改落實。
三、做好年度評估審核及上報
(一)由市環保局頒發輻射安全許可證單位
由市環保局頒發輻射安全許可證的單位的年度評估報告上報各縣、區環保部門,各縣、區環保部門要做好年度評估報告的審核,在收到年度評估報告后,結合日常檢查、專項檢查情況或進行現場核查,出具是否屬實的意見,統一匯總后于2019年1月31日前上報市環保局,同時要求各單位將年度評估報告電子版上傳至全國核技術利用輻射安全申報系統。
(二)由省環保廳頒發輻射安全許可證單位
由省環保廳頒發輻射安全許可證的單位的年度評估報告上報市環保局,由市環保局出具意見并統一匯總后于2019年1月28日前上報省環保廳,各單位同時將年度評估報告電子版上傳至全國核技術利用輻射安全申報系統。
四、其他要求
(一)各縣、區環保部門要把輻射工作單位年度評估制度作為全面推進輻射環境監管,提高輻射工作單位輻射安全責任意識和管理水平的一項長效機制和重要措施來認真落實,同時通過評估清理出許可證到期不延續、倒閉破產的企業名單上報市環保局,市環保局將注銷其輻射安全許可證。
(二)各核技術利用單位對年度評估報告的真實性和完整性負責。通過年度評估,核對國家核技術利用輻射安全監管系統中本單位信息,對信息變更情況要及時在全國核技術利用輻射安全中報系統中的單位信息維護中修改單位信息,確保系統信息真實、完整。
2018年11月12日
關于做好2018年度核技術利用單位輻射安全和防護狀況年度評估工作的通知.pdf
核技術利用單位輻射安全和防護狀況年度評估報告填寫模版.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