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縣(祥符區)環保局、各區環保分局:
2016年9月1日實施的《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影響評價法》對《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分類管理名錄》中編制環境影響登記表的項目實行備案管理,現將《河南省環境保護廳關于實行核技術利用項目環境影響登記表備案管理的通知》轉發你們,望遵照執行并要求如下:
一、 建設單位應當在項目開工建設前(無建設期項目未開業前),到市環保局申請辦理并領取備案憑證及《輻射類建設項目環評備案、審批、竣工環保驗收受理審查表》 (以下簡稱《輻射受理審查表》)。對于無環境違法行為、資料齊全且屬于備案范圍的,予以受理;對于不屬于備案范圍、存在環境違法行為或環境違法行為未處罰 到位的,不予受理;對于資料不齊全的,應予退回并一次性告知。
二、各縣(區)環保局應按照屬地管理原則,于2個工作日內對本轄區申請備案的核技術利用項目進行現場核查,并在《輻射受理審查表》中出具現場核查意見。
三、 實施備案管理的項目,不再進行環境保護竣工驗收,直接納入日常監管范圍。備案項目在建設、運營過程中,若發生重大變更,應進行重新備案;若發生輻射事故或 污染環境的行為,或存在漏報、瞞報相關信息等情況,要嚴格依照新修訂的《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影響評價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放射性污染防治法》、《放射性 同位素與射線裝置安全和防護條例》、《放射性同位素與射線裝置安全許可管理辦法》及其他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進行查處。其中,屬于應編制環境影響報告表或報 告書的項目,應撤銷其備案。
附件
《河南省環境保護廳關于實行核技術利用項目環境影響登記表備案管理的通知》
2016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