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生態環境廳辦公室文件
豫環辦〔2020〕22號
河南省生態環境廳辦公室
關于深化環評“放管服”改革及實施環評審批
正面清單的通知
各省轄市、濟源示范區生態環境局、省直管縣(市)生態環境分局:
為深入貫徹黨中央、國務院及省委、省政府關于深化“放管服”改革、優化營商環境、統籌推進疫情防控和經濟社會發展的決策部署,落實生態環境部關于實施環評審批正面清單的相關要求,進一步提高環評審批效能,提升服務水平,服務好重大工程項目建設、企業復工復產,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強化“三線一單”管控及區域規劃環評
(一)強化生態環境空間管控
加快“三線一單”(生態保護紅線、環境質量底線、資源利用上線和生態環境準入清單)編制及實施,建立覆蓋全省的“三線一單”空間管控體系,分區分類設置環境準入條件,為各地加強生態環境保護、優化經濟發展布局、推動產業結構調整、招商引資提供指導,為規劃環評、項目環評審批提供依據,為政策制定、規劃編制、執法監管等提供空間管控基礎。
(二)做好產業集聚區規劃環評
做好新一輪產業集聚區規劃修編的環評工作,凡園區邊界、主導產業及規劃年限發生調整的,都應重新編制或補充進行規劃環評。落實規劃環評與項目環評聯動機制,對未依法完成規劃環評的園區,不予審批入區項目環評文件。
產業園區應結合擬建的具體建設項目環評要求,組織開展區域環境質量監測,并定期更新,具體建設項目環評可共享區域環境現狀評價結果。鼓勵有條件的園區將區域環境現狀評價內容納入區域規劃環評中(河南省產業園區環境現狀區域評價工作指南(試行)見附件1)。各級生態環境部門也要統籌生態環境質量監測、污染源例行監測等資源,公開本地區生態環境例行監測數據或調查基礎數據等。
二、落實環評審批正面清單
(一)實施環評豁免管理。對生態環境部《關于統籌做好疫情防控和經濟社會發展生態環保工作的指導意見》(環綜合〔2020〕13號,以下簡稱《指導意見》)明確的農副食品加工業、食品制造業等10大類30小類需編制環境影響登記表項目(見附件2),予以環評豁免管理,不再填報環境影響登記表,相關項目可以直接填報排污許可登記表。
(二)探索環評告知承諾制審批。建設單位在項目開工建設前,將告知承諾書及環境影響報告書、表等要件報送有審批權的生態環境部門。生態環境部門在收到要件后,可不經評估、審查,公示期滿后直接作出審批決定。環境影響報告書、表的審批時限分別為15和8個工作日(含受理和擬審批公示時間)。環評告知承諾制審批試點范圍如下:
1. 生態環境部《指導意見》中明確的環評告知承諾制審批改革試點范圍(見附件3);
2. 位于中國(河南)自由貿易試驗區,符合相關規劃及規劃環評要求的建設項目。
《河南省建設項目環評文件告知承諾制審批辦事指南》及相關申請表和承諾書(試行)、批復模板見附件4、5、6。各級生態環境部門在實施中,可以根據地方實際管理需求對附件5、6文本內容進行補充和完善,并進一步優化審批時限。
(三)實行時間。環評審批正面清單實行時間原則上截至2020年9月底,根據生態環境部要求適當延長。
三、優化建設項目環評管理
(一)簡化建設項目環評內容。位于產業園區且符合園區規劃環評要求的建設項目,可與園區規劃環評共享區域環境質量、污染源調查等資料。已實施集中治污的產業園區,凡廢水納管排入園區集中處理設施的建設項目環評,水專題主要進行項目排水達標分析及園區廢水集中處理設施處理能力分析,可簡化對區域地表水的影響預測內容。
(二)簡化公眾參與形式。對位于產業園區,符合園區規劃環評要求且園區已開展規劃環評公眾參與的建設項目,其環境影響報告書編制階段的公眾參與環節,可以將原來的2次公示合并成1次,時間由10個工作日壓縮至5個工作日,不再開展公眾調查和張貼布告。
(三)簡化建設項目總量管理。對不增加重點污染物排放量的項目,不再進行總量審核;對增加重點污染物排放量的項目,需在環評文件中明確污染物排放總量指標及區域替代削減措施。對實行環評告知承諾制審批的項目,可由建設單位承諾在項目投產前取得主要污染物總量審核意見,作為核發排污許可證的條件;項目批復后,環評審批機構應同步將主要污染物排放量及重金屬排放量情況移交總量管理機構。
(四)取消環評審批前置條件。剝離由市場主體自主決策的內容以及依法由其他部門負責的事項。環評與選址意見、用地預審、水土保持方案等實施并聯審批;涉及自然保護區、飲用水水源保護區、風景名勝區等法定保護區域的項目,在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的前提下,不再將主管部門意見作為環評審批的前置要求;不再要求將環境污染事故應急預案作為環評文件附件,由建設單位承諾在項目投產前將環境污染事故應急預案報生態環境部門備案;對有危險廢物處置、廢水納管等要求的,由建設單位承諾在項目投產前落實相關協議。
(五)合理劃定大氣環境防護距離。對涉及大氣環境防護距離的項目,依據《環境影響評價技術導則大氣環境》,科學劃定大氣環境防護距離,作為項目選址的依據。
四、取消建設項目竣工環保驗收審批事項
建設單位是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的責任主體。依據《環境影響評價法》《建設項目環境保護條例》,依法取消生態環境部門組織的建設項目竣工環保驗收,建設單位應嚴格按照《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暫行辦法》規定的程序和標準,自行開展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工作。
五、持續做好重點項目聯審聯批
進一步完善提前介入、業務指導、跟蹤服務等聯審聯批機制,對重點項目及生態環境治理項目等開辟綠色通道,特事特辦、應批盡批、加快審批,為項目早開工、早投產、早見效創造條件。
六、嚴把環評審批關
(一)嚴格環境準入。嚴格執行大氣、水、土壤污染防治攻堅戰各項要求,嚴守環評審批原則,嚴格落實項目環評與規劃環評、現有項目環境管理、區域環境質量“三掛鉤”機制。實施好差別化環境準入政策,積極支持符合要求的產業發展,強化禁止類、限制類環境準入的剛性約束,嚴格源頭管控。
(二)嚴把環評質量。以信用評價為主要手段嚴把環評文件質量關,對違規行為及時依法處理。實施環評告知承諾制審批的項目,應在批復后采取對環評文件評估、復核等方式加強監管,對弄虛作假、環評文件有嚴重質量問題等行為督促整改,并可依法撤銷行政審批決定,誠信記錄納入相關信用評價管理系統。省廳將組織相關業務培訓并對環評文件質量開展抽查復核。
七、保障措施
(一)加強宣傳引導。各級生態環境部門要多措并舉,充分利用網絡、電視、報紙等媒體加強改革舉措宣傳,開展指導幫扶,及時答疑釋惑,引導企業了解政策、執行政策,守法經營,確保改革措施落實到位。
(二)推動信息化建設。運用大數據、互聯網+等手段,推動以智慧環評監管平臺、環評審批信息聯網為重點的信息化建設,落實“一網通辦”,推進環評審批由“最多跑一次”到“一次不跑”、“不見面審批”轉變。
(三)強化事中事后監管。建設項目審批后,及時納入環境監管網格管理范圍,按照“雙隨機、一公開”要求,開展隨機抽查工作,對違法違規行為依法嚴肅查處。加強環評與排污許可的銜接,將排污許可事項和管理要求落實情況作為檢查重點,依法打擊無證排污、不按證排污等行為。
(四)做好信息報送。建立改革措施月報告制度。請各地組織填報相關表格(見附件7),于每月24日前匯總上報省廳,同時將所印發文件、采取措施、宣傳成效、典型案例等改革進展及問題、建議等,一并形成文字上報。
附件:1. 河南省產業園區環境現狀區域評價工作指南(試
行)
2. 生態環境部環評豁免管理試點范圍
3. 生態環境部環評告知承諾制審批改革試點范圍
4. 河南省建設項目環評文件告知承諾制審批辦事指
南(試行)
5. 河南省建設項目環評文件告知承諾制審批報批申
請表及承諾書(試行)
6. 河南省建設項目環評文件告知承諾制審批批復文
件(模板)
7. 相關匯總表
2020年4月10日
附件1
河南省產業園區環境現狀區域評價工作指南
(試行)
為進一步做好產業園區環境現狀區域評價工作,推進評價結果企業共享,簡化項目環評內容,制定本指南。
一、環境現狀區域評價范圍
產業集聚區、工業園區、經濟開發區、高新區、自貿區等各類產業園區。
二、環境現狀區域評價內容
產業園區管理機構是產業園區環境現狀區域評價主體,可自行開展也可委托第三方技術機構開展環境現狀區域評價。環境現狀區域評價內容主要包括環境質量現狀、水文地質資料、資源和環境利用水平、環保基礎設施現狀、規劃實施的主要資源環境制約因素、現有環境問題及解決方案等內容。環境現狀區域評價結果編制完成后,可召開專家技術論證會,對數據有效性、合理性進行論證。
(一)環境現狀數據來源
環境現狀數據應充分利用現有數據,產業園區相關的國控、省控監測斷面(點位)水環境、大氣環境質量現狀常規監測數據;產業園區自動監測站常規監測的水、大氣等環境質量例行監測數據;產業園區內近三年進行過建設項目環評的現狀監測、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監測數據;生態環境管理部門監督性監測數據等可直接引用。現有數據不足時,需對產業園區環境空氣、地表水、地下水、土壤等開展環境現狀補充監測。
(二)環境現狀數據監測因子及布點要求
產業園區環境現狀評價監測布點應充分考慮已入駐大企業、建成區、未開發區域以及環境敏感點等。大氣環境質量常規因子參照《環境影響評價技術導則大氣環境》(HJ2.2)的要求,采用環境質量公報或常規監測點位數據,特征因子在園區及上下風向布置1-3個點位。地表水環境質量常規因子參照《環境影響評價技術導則地表水環境》(HJ2.3)的要求,采用環境質量公報或常規監測斷面數據,特征因子在園區上游對照斷面和下游控制斷面各布置1個監測斷面。土壤和地下水環境質量監測點位參照《環境影響評價技術導則地下水環境》(HJ 610)《環境影響評價技術導則土壤環境》(HJ 964)布置,對于水文地質條件復雜、開發程度高、主導產業涉及以醫藥、石化化工、印染、電鍍、冶煉、皮革、造紙等重污染定位的產業園區,可適當增加1-2個監測點位;對于水文地質條件簡單、開發程度低、主導產業污染較輕的產業園區,可適當減少1-2個監測點位。
(三)環境現狀區域評價結果共享
產業園區管理機構應主動公開環境現狀區域評價結果。產業園區規劃環評及入駐建設項目編制環評文件時可直接引用,有特殊要求的或不滿足環評技術導則要求的,可進行針對性補充監測。
附件2
生態環境部環評豁免管理試點范圍
序號 | 《名錄》項目類別號 | 項目類別 | 文件類別 | |
1 | 二、農副食品加工業 | 2 | 糧食及飼料加工 | 登記表 |
2 | 3 | 植物油加工 | ||
3 | 6 | 肉禽類加工 | ||
4 | 8 | 淀粉、淀粉糖 | ||
5 | 9 | 豆制品制造 | ||
6 | 10 | 蛋品加工 | ||
7 | 三、食品制造業 | 11 | 方便食品制造 | |
8 | 12 | 乳制品制造 | ||
9 | 13 | 調味品、發酵制品制造 | ||
10 | 15 | 飼料添加劑、食品添加劑制造 | ||
11 | 16 | 營養食品、保健食品、冷凍飲品、食用冰制造及其他食品制造 | ||
12 | 四、酒、飲料制造業 | 17 | 酒精飲料及酒類制造 | |
13 | 18 | 果菜汁類及其他軟飲料制造 | ||
14 | 七、紡織服裝、服飾業 | 21 | 服裝制造 | |
15 | 九、木材加工和木、竹、藤、棕、草制品業 | 26 | 竹、藤、棕、草制品制造 | |
16 | 十三、文教、工美、體育和娛樂用品制造業 | 32 | 工藝品制造 | |
17 | 二十九、儀器儀表制造業 | 85 | 儀器儀表制造 | |
18 | 三十五、公共設施管理業 | 105 | 城鎮糞便處置工程 | |
19 | 四十、社會事業與服務業 | 113 | 學校、幼兒園、托兒所、福利院、養老院 | |
20 | 114 | 批發、零售市場 | ||
21 | 115 | 餐飲、娛樂、洗浴場所 | ||
22 | 116 | 賓館飯店及醫療機構衣物集中洗滌、餐具集中清洗消毒 | ||
23 | 四十、社會事業與服務業 | 118 | 展覽館、博物館、美術館、影劇院、音樂廳、文化館、圖書館、檔案館、紀念館、體育場、體育館等 | 登記表 |
24 | 119 | 公園(含動物園、植物園、主題公園) | ||
25 | 123 | 駕駛員訓練基地、公交樞紐、大型停車場、機動車檢測場 | ||
26 | 124 | 加油、加氣站 | ||
27 | 125 | 洗車場 | ||
28 | 126 | 汽車、摩托車維修場所 | ||
29 | 127 | 殯儀館、陵園、公墓 | ||
30 | 四十九、交通運輸業、管道運輸業和倉儲業 | 180 | 倉儲(不含油庫、氣庫、煤炭儲存) | |
疫情防控急需的醫療衛生、物資生產、研究試驗等三類建設項目 | 按照《關于做好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期間有關建 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應急服務保障的通知》(環辦環評函 〔2020〕56 號)執行。 |
附件3
序號 | 《名錄》項目類別號 | 項目類別 | 文件類別 | |
1 | 一、畜牧業 | 1 | 畜禽養殖場、養殖小區(對其中生豬養殖項目,按照《關于進一步做好當前生豬規模養殖環評管理相關工作的通知》(環辦環評函〔2019〕872 號)執行) | 報告書 |
2 | 二、農副食品加工業 | 2 | 糧食及飼料加工 | 報告表 |
3 | 3 | 植物油加工 | 報告表 | |
4 | 4 | 制糖、糖制品加工 | 報告表 | |
5 | 6 | 肉禽類加工 | 報告表 | |
6 | 7 | 水產品加工 | 報告表 | |
7 | 8 | 淀粉、淀粉糖 | 報告表 | |
8 | 9 | 豆制品制造 | 報告表 | |
9 | 三、食品制造業 | 11 | 方便食品制造 | 報告表 |
10 | 12 | 乳制品制造 | 報告表 | |
11 | 13 | 調味品、發酵制品制造 | 報告表 | |
12 | 14 | 鹽加工 | 報告表 | |
13 | 15 | 飼料添加劑、食品添加劑制造 | 報告表 | |
14 | 16 | 營養食品、保健食品、冷凍飲品、食用冰制造及其他食品制造 | 報告表 | |
15 | 十二、印刷和記錄媒介復制業 | 30 | 印刷廠;磁材料制品 | 報告表 |
16 | 十三、文教、工美、體育和娛樂用品制造業 | 31 | 文教、體育、娛樂用品制造 | 報告表 |
17 | 32 | 工藝品制造 | 報告書、 報告表 | |
18 | 二十三、通用設備制造業 | 69 | 通用設備制造及維修 | 報告書、 報告表 |
19 | 二十四、專用設備制造業 | 70 | 專用設備制造及維修 | 報告書、 報告表 |
20 | 二十五、汽車制造業 | 71 | 汽車制造 | 報告書、 報告表 |
21 | 二十六、鐵路、船舶、航空航天和其他運輸設 | 72 | 鐵路運輸設備制造及修理 | 報告書、 報告表 |
22 | 73 | 船舶和相關裝置制造及維修(拆船、修船廠除外) | 報告書、 報告表 | |
23 | 74 | 航空航天器制造 | 報告書、 報告表 | |
24 | 75 | 摩托車制造 | 報告書、 報告表 | |
25 | 76 | 自行車制造 | 報告書、 報告表 | |
26 | 77 | 交通器材及其他交通運輸設備制造 | 報告書、 報告表 | |
27 | 二十七、電氣機械和器材制造業 | 78 | 電氣機械及器材制造(鉛蓄電池制造除外) | 報告書、 報告表 |
28 | 二十八、計算機、通信和其他電子設備制造業 | 80 | 計算機制造 | 報告表 |
29 | 81 | 智能消費設備制造 | 報告表 | |
30 | 82 | 電子器件制造 | 報告表 | |
31 | 83 | 電子元件及電子專用材料制造 | 報告表 | |
32 | 84 | 通信設備制造、廣播電視設備制造、雷達及配套設備制造、非專業視聽設備制造及其他電子設備制造 | 報告表 | |
33 | 二十九、儀器儀表制造業 | 85 | 儀器儀表制造 | 報告書、 報告表 |
34 | 三十二、燃氣生產和供應業 | 94 | 城市天然氣供應工程 | 報告表 |
35 | 三十三、水的生產和供應業 | 95 | 自來水生產和供應工程 | 報告表 |
36 | 三十六、房地產 | 106 | 房地產開發、賓館、酒店、辦公用房、標準廠房等 | 報告表 |
37 | 四十、社會事業與服務業 | 117 | 高爾夫球場、滑雪場、狩獵場、賽車場、跑馬場、射擊場、水上運動中心 | 報告表 |
38 | 119 | 公園(含動物園、植物園、主題公園) | 報告表 | |
39 | 120 | 旅游開發 | 報告表 | |
40 | 121 | 影視基地建設 | 報告表 | |
41 | 157 | 等級公路(不含維護,不含改擴建四級公路) | 報告表 | |
42 | 四十九、交通運輸業、管道運輸業和倉儲業 | 172 | 城市道路(不含維護,不含支路) | 報告表 |
43 | 173 | 城市橋梁、隧道(不含人行天橋、人行地道) | 報告表 | |
44 | 174 | 長途客運站 | 報告表 |
附件4
河南省建設項目環評文件告知
承諾制審批辦事指南
(試行)
一、申請方式、材料
建設單位在政務服務網上進行申報。提交以下資料:
1. 建設項目環評告知承諾制審批報批申請表及承諾書(見附件5)。
2. 環評文件。
3. 公眾參與說明(限編制環境影響報告書項目)。
二、辦理流程
生態環境部門在收到申請材料后,材料齊全且符合要求的,可不對環評文件進行評估、審查,直接進行受理和擬審批同步公示,公示內容為建設項目環評告知承諾制審批報批申請表及承諾書、環評文件、公眾參與說明(限編制環境影響報告書項目)等。環境影響報告書、表受理和擬審批公示時間合并,分別為10個、5個工作日。
公示期滿后即可作出行政審批決定。材料不全或不符合要求的,應當一次性告知申請人應當補全的有關材料要求。
三、審批時限
環境影響報告書、表的審批時限分別為15和8個工作日(含受理和擬審批公示時間)。
附件5
河南省建設項目環評文件告知承諾制
審批報批申請表及承諾書
(試行)
一、建設單位信息: | |||||||
建設單位名稱 | |||||||
建設單位統一社會信用代碼 | |||||||
項目名稱 | |||||||
項目環評文件名稱 | |||||||
項目建設地點 | |||||||
是否未批先建 | 是□ 否□ | 是否按要求處理到位 | 是□ 否□ | ||||
項目主要建設內容 | |||||||
建設單位聯系人姓名 | 聯系電話 | ||||||
二、授權經辦人信息: | |||||||
經辦人姓名 | 聯系電話 | ||||||
身份證號碼 | |||||||
三、環評單位信息: | |||||||
環評單位名稱 | |||||||
環評單位統一社會信用代碼 | |||||||
編制主持人職業資格證書編號 | |||||||
環評單位聯系人 | 聯系電話 | ||||||
審批機關告知事項 | 一、環評告知承諾制審批的適用范圍 1.生態環境部《關于統籌做好疫情防控和經濟社會發展生態環保工作的指導意見》(環綜合〔2020〕13號)告知承諾制審批改革試點范圍; 2.位于中國(河南)自由貿易試驗區,符合相關規劃及規劃環評要求的建設項目。 二、準予行政許可的條件 1.項目建設應符合國家、省及所在區域產業政策要求; 2.建設項目應符合區域開發建設規劃和環境功能區劃的要求; 3.建設項目環評文件的編制應符合《環境影響評價技術導則》以及相關標準、技術規范的要求; 4.建設項目向環境排放的污染物應達到國家、行業和當地的污染物排放標準,污染物排放滿足區域環境質量要求和總量管控要求,污染物排放總量替代符合區域替代要求,環評文件中明確污染物排放總量指標及區域削減措施,建設單位承諾在項目投運前取得總量指標; 5.改、擴建項目環評文件已對項目原有的環境問題進行梳理分析,并采取“以新帶老”等措施治理原有的污染; 6.項目環境風險防范措施和污染事故處理應急方案切實可行,滿足環境管理要求; 7.建設項目符合法律、法規、規章、標準規定的各項環境保護要求。 | ||||||
建設單位承諾 | 一、本單位已詳細閱讀過審批機關告知事項,本項目所提交的各項材料合法、真實、準確、有效,對填報的內容負責。同意生態環境部門將本次申請納入社會信用考核范疇,若存在失信行為,依法接受信用懲戒。 二、本單位已詳細閱讀過項目環評文件及相關材料,對其進行了審查,認為該建設項目屬于環評告知承諾制審批適用范圍中第 項,環評文件符合審批機關告知的審批條件,建設項目排放的污染物排放符合標準,環評文件中明確了污染物排放總量指標及區域削減措施,排放總量為:化學需氧量 噸,氨氮 噸,二氧化硫 噸,氮氧化物 噸,揮發性有機污染物 噸,重金屬鉛 噸,鉻 噸,砷 噸,鎘 噸,汞 噸。 三、本單位將自覺落實環境保護主體責任,履行環境保護義務,嚴格按照本承諾及項目環評文件所列性質、規模、地點、采用的生產工藝及擬采取的環境保護措施進行項目建設和生產經營; 若建設項目的性質、規模、地點、采用的生產工藝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態破壞的措施發生重大變動的,將依法重新辦理相關環評手續。 四、本單位將嚴格遵守各項法律法規,堅持守法生產經營,若存在環境違法行為隱瞞不報的,自覺接受查處,一切后果由本單位自行承擔。 五、本單位將嚴格執行各項環境保護標準,把環境保護工作貫穿于項目建設和經營過程,落實配套建設的環保設施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產的環保“三同時”制度,確保污染物達標排放。在項目投產前,取得污染物排放總量指標,并申報排污許可證,按照規定開展環境保護驗收,經驗收合格后,項目方正式投入使用。
建設單位(蓋章) 申請日期: | ||||||
環評機構以及編制主持人承諾 | (一)本單位(人)嚴格按照各項法律、法規、規章以及標準、技術導則的規定,接受申請人的委托,依法開展環評文件的編制工作,并按照規范的要求編制。 (二)本單位(人)已經知曉生態環境主管部門告知的全部內容,本項目符合實施告知承諾的條件,接受生態環境主管部門對建設項目環評文件質量的監督檢查,如存在失信行為,依法接受信用懲戒。 (三)本單位(人)基于獨立、專業、客觀、公正的工作態度,對項目建設可能造成的環境影響進行評價,并按照國家、省、市、縣有關生態環境保護的要求,提出切實可行的環境保護對策和措施建議,對建設項目環評文件所得出的環評結論負責。
環評機構(蓋章) 編制主持人(簽字)
|
附件6
河南省建設項目環評文件告知
承諾制審批批復文件
(模板)
XXX生態環境局關于XXX項目環境影響報告書(表)
告知承諾制審批申請的批復
XXX:
你公司(統一社會信用代碼)關于《XXX項目環境影響報告書(表)》的告知承諾制審批的申請收悉。該項目審批事項在我局網站公示期滿。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影響評價法》《建設項目環境保護管理條例》以及生態環境部《關于統籌做好疫情防控和經濟社會發展生態環保工作的指導意見》(環綜合〔2020〕13號)等規定,依據你公司及環評文件編制單位的承諾,我局原則同意你公司按照《環境影響報告書(表)》所列項目的性質、規模、地點、采用的生產工藝和環境保護對策措施進行項目建設。
你公司應全面落實《環境影響報告書(表)》提出的各項環境保護措施,各項環境保護設施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入使用,確保各項污染物達標排放,并滿足總量控制要求。該批復有效期為5年,如該項目逾期方開工建設,其環境影響報告書(表)應報我局重新審核。在項目投產前,取得污染物排放總量指標,并作為申報排污許可證的條件。按照規定及時進行竣工環境保護驗收。
XXXX年XX月XX日
附件7
相關匯總表
表1 環評審批正面清單改革實施情況月匯總表
序號 | 省 | 市 | 縣(區) | 主要落實舉措 | 環評審批數量 | 采用告知承諾制審批 | 豁免的30個小行業登記表數量(可估算) | |||
總數 | 其中44個小行業環評審批數 | 總數 | 其中44個小行業告知承諾制審批數 | 審批平均 時長 | ||||||
注:本表需覆蓋轄區內所有具體審批權限的地區
表2 疫情防控急需三類建設項目環評應急服務情況月匯總表
序號 | 項目名稱 | 所在省 (區、市) | 所在市 | 所在縣區 | 三類項目類別 | 行業 類別 | 環評文件類別 | 主要產品 | 產能 | 環評應急 服務方式 | 項目投資 | 環保投資 | 是否為 典型案例 | 備注 |
主辦:環境影響評價與排放管理處 督辦:環境影響評價與排放管理處
河南省生態環境廳辦公室 2020年4月10日印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