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組織開展2020年農田灌溉水質監測工作的函
市水利局:
根據河南省土壤污染防攻堅戰工作安排和《河南省生態環境廳關于印發2020年河南省生態環境監測方案的通知》(豫環文〔2020〕22號)文件要求,2020年農田灌溉水質監測工作由水利部門組織開展,函請貴局高度重視此項工作,盡早確定工作科室和負責人員,盡早安排部署此項工作。為順利完成此項監測任務,現就開展農田灌溉水質監測工作有關事項函告如下:
一、監測范圍
各縣區灌溉規模在10萬畝及以上的農田灌區。
二、監測項目
《農田灌溉水質標準》(GB 5084-2005)表1的基本控制項目16項。
監測部門可根據本地區農業水源水質特點和環境、農產品管理的需要,選擇表2中的選擇性控制項目開展監測,作為基本控制項目的補充指標。
三、監測頻次
根據當地主要灌溉作物的用水時間,每半年監測1次、全年2次。對于一年中作物只生長一季的地區,僅需在灌溉期監測2次,間隔時間不少于1個月。
四、工作方式
根據省土壤污染防攻堅戰工作安排,2020年農田灌溉水質監測工作仍由水利部門組織開展。
五、數據報送
請與6月底和11月底之前報送有關縣區農田灌溉水質監測數據及監測報告。
六、質量保證與質量控制
質量保證和質量控制按照《農用水源環境質量監測技術規范》(NY/T 396-2000)、《地表水和污水監測技術規范》(HJ/T 91-2002)、《地下水環境監測技術規范》(HJ/T 164-2004)及《環境水質監測質量保證手冊(第二版)》有關要求執行。
附件:1.河南省生態環境廳關于印發2020年河南省生態環境監測方案的通知
2.開封市農田灌溉水質監測數據匯總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