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關單位:
為充分發揮土壤(含地下水)、農業農村、固廢危廢污染防治方面專業人才的技術專長和決策咨詢作用,扎實推進我市土壤(含地下水)污染防治及固體廢物環境管理各項工作的落地見效,根據工作需要,我局擬建立“開封市土壤(含地下水)、固體廢物污染防治專家庫”,并對其進行動態管理。現征集相關專家,具體事項通知如下:
一、征集范圍
專家庫立足開封,面向本市的生態環境系統、大專院校、相關部門,以及具有土壤(含地下水)、固體廢物污染防治工作相關專業背景及能力的企事業單位,熟悉土壤(含地下水)污染防治、農村污水治理、固廢危廢污染環境防治等工作業務且具有相關工作經驗的專家。
二、入庫條件
(一)基本條件
1.遵紀守法,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質、職業道德和高度的工作責任心,認真落實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熱愛生態環境保護事業,堅持原則、作風正派,能夠科學、客觀、公正地開展環保技術咨詢服務,提出評價意見;
2.本科及以上學歷,從事土壤(含地下水)調查、風險評估、污染治理修復、修復工程監理、效果評估、土地利用管理、農村污水治理、固廢危廢管理處置等領域相關工作5年以上,且具有副高級及以上專業技術職稱或取得相關職業資格證書;具有研究生及以上學歷,或者特別優秀的可放寬至中級職稱,熟悉土壤(含地下水)、農村污水治理、固廢危廢等工作的相關情況和進展,具有良好的學術道德和較強的決策咨詢能力;
3.年齡一般不超過65周歲,身體健康,能夠承擔審查、咨詢、勘查現場工作;
4. 自愿參加評審、咨詢、指導等活動,若涉及相關保密、內部等數據時,自愿簽訂保密協議;
5. 非公務員、非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人員。
(二)除滿足上述基本條件外,還須滿足以下專業條件之一:
1. 熟悉土壤(含地下水)、固廢危廢污染防治、農業農村污染治理等相關的法律法規、技術標準、規程規范及相關政策。掌握有關標準、導則、技術規范、產業目錄等。
2. 熟練掌握土壤(含地下水)污染狀況調查、風險評估、風險管控及修復效果評估等技術審查的要求和工作程序。
3. 熟悉土壤、地下水、農村污水處理、固廢危廢污染防治相關專業或者行業的國內外情況及動態,能夠為有關工作提供具有參考價值的指導和意見。
4、符合以下條件之一者優先:
(1)主持或參與土壤、地下水、農村污水處理、固廢危廢污染防治相關市級及以上科研課題或項目1個以上。
(2)主持或參與市級及以上土壤、地下水、農村污水處理、固廢危廢污染防治相關法律、法規、標準、規范和管理制度等課題1項以上。
三、專家職責
1.接受開封市生態環境局委托,為開封市土壤、地下水、固體廢物管理工作提供指導服務。
2.參與開封市土壤污染狀況詳查、土壤污染風險防控、疑似污染地塊調查評估、土壤污染治理修復、地下水環境監測、地下水污染場地調查評估、農村污水治理、涉重金屬行業企業排查整治、固體廢物治理及資源化利用、危險廢物規范化管理以及技術標準、規范等方面工作的技術咨詢、指導、評審。配合生態環境、自然資源部門處理有關責任方的詢問、質疑和投訴。
3.專家應當本著科學和負責的態度認真履行職責,獨立、公平、公正地提出評審意見,不受任何單位或個人的干預;評審意見應依據充分,觀點清晰,具有可操作性,并對出具的評審意見終身負責。
4.與土地使用權人、污染責任人、第三方機構、被評審企業存在利益關系等可能影響評審公正性的情況時,應主動提出回避申請。
5.嚴格遵守評審工作紀律,按時參加評審,不得缺席,不得請人代會,不得借機招攬項目,不向外界泄露評審情況和商業秘密以及其他不宜公開的咨詢情況。
6.發現土地使用權人、污染責任人或第三方機構(含監測機構)在土壤(含地下水)調查評估、治理修復等活動中有弄虛作假等違法行為,應予以揭發,并及時向生態環境部門報告。
7.法律、法規和規章規定的其他義務。
四、征集時間及要求
請各專家推薦單位或個人申請者于2022年6月24日前將紙質版加蓋公章后寄送我局,并將帶章的電子版發送至電子郵箱;我局將對提出申請的人員進行資格初步審查和遴選,確定專家名單并予以公示。
五、其他事項
1.請縣級生態環境部門負責組織轄區內有關部門和企事業單位申報。
2.所有申請入“專家庫”人員需按照要求填寫《開封市土壤(含地下水)、固體廢物污染防治工作專家庫專家申請(推薦)表》(見附件)并提供相關資格或職稱證書(可另附頁)。
3.專家庫實行動態管理,根據實際需要增補和調整。
聯系人:李青華 李賓克
電 話:0371-23150569
電子郵箱:kftrb2016@126.com
地 址:開封市八大街江蘇大廈市直機關綜合辦公樓8樓865土壤生態環境科
附 件:開封市土壤(含地下水)、固體廢物污染防治工作專家庫專家申請(推薦)表/uploads/files/2022-06-20/62b02e9856e8c.doc
開封市生態環境局
2022年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