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封市環境保護局 公 告 2016年 第1號
根 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影響評價法》、《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分類管理名錄》(環保部令第33號)、《環境保護部審批環境影響評價文件的建設項目目錄 (2015年本)》(公告2015年第17號)、《河南省環保廳審批環境影響評價文件的建設項目目錄(2016年本)》(公告[2016]10號)、《河 南省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文件分級審批規定》(河南省人民政府令第133號),開封市環保局調整確定了由本局審批的環境影響評價文件的建設項目,現將《開 封市環境保護局審批環境影響評價文件的建設項目目錄(2016年本)》予以公告。 國家、省及本目錄以外的建設項目由具有審批權的縣級環保部門審批。本目錄以外已由市環保局審批環境影響評價文件的建設項目,其變更環境影響評價管理工作及 竣工環保驗收工作按照新的審批權限辦理,《開封市建設項目環境保護“三同時”監督檢查和竣工環保驗收管理規程(試行)》(汴環文〔2012〕390號)同 時廢止。 本公告自發布之日起實施。
附件:開封市環境保護局 審批環境影響評價文件的建設項目目錄 (2016年本)
2016年8月19日
開封市環境保護局辦公室 2016年8月19日印發
開封市環境保護局審批環境影響評價文件的建設項目目錄(2016年本).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