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封市環境保護局
關于印發《2019年平安單位創建活動實施方案》的通知
各縣(祥符區)區生態環境分局、機關各科室、局屬各單位:
現將《2019年平安單位創建活動實施方案》印發給你們,請認真遵照執行。
開封市生態環境局
2019年5月19日
開封市生態環境局
2019年平安單位創建活動實施方案
根據市委、市政府、市綜治辦的總體部署,堅持法治思維、創新思維,堅持實事求是、公開公正,結合本單位實際,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指導思想
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在中央政法工作會議上的重要講話精神,按照市委、市政府和生態環境廳的安排部署,積極開展環境平安創建活動,加大改革創新力度,著力解決生態環境突出問題,積極推動工作責任制、責任追究制及各項措施的落實,有效預防和遏制各類環境安全事故、事件和問題的發生。積極開展爭創“平安單位”活動。
二、爭創“平安單位”工作目標
通過開展爭創先進“平安單位”活動,實現如下:
1.履行維護穩定的政治責任,不發生有重大影響的群體性事件,不發生重大違紀違法案件和環境事件。
2.加強安保工作,不發生有重大影響的刑事治安案件、重大影響的群死群傷安全事故和恐怖事件。
3.積極搞好矛盾化解工作,妥善解決信訪問題,確保國家和省、市相關政策落實到位。年內新發環境信訪案件結案率達到90%以上,2018年以來的信訪積案化解率100%,市局交辦案件結案率達到95%以上;進京集體上訪量、到省集體上訪量、赴京非正常上訪量較上年分別下降20%以上。
4.按照規定進行決策事項穩定風險評估,評估率100%。
5.通過持續抓好掃黑除惡專項斗爭,確保生態環境系統的涉黑勢力得到根本遏制,黑惡勢力“保護傘”得以鏟除,環境管理得到全面加強,生態文明理念深入人心,掃黑除惡專項斗爭工作更加法制化、規范化、專業化,長效工作機制更加完備,人民群眾的生態環境獲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明顯提升。
6.力爭我局的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和維護穩定工作排在全市先進行列。
三、工作步驟
根據市委、市政府、市綜治辦的統一部署,我局爭創平安單位活動從以下步驟開展:
4月召開全局爭創平安單位動員大會,廣泛宣傳爭創市級平安單位的目的意義;
5月至10月期間,制定我局爭創平安單位活動實施方案,并印發各科室,局機關及各科室積極開展爭創平安單位活動;
11月至12月,局機關及各科室認真做好自檢自查,積極做好先進平安單位申報工作,并迎接市綜治辦的督導檢查。
四、主要創建工作內容
(一)按照“管好自己的人、看好自己門、辦好自己的事、守好自己的物”的要求,全局要強化單位內部安全防范,保持政治思想穩定,全力維護內部治安安定,保證爭創先進平安單位活動順利開展。
1.層層簽訂綜治目標責任書,目標明確、責任到位,把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爭創“平安單位”工作落到實處;健全完善綜治工作制度、臺帳、檔案,逐步規范化、制度化。
2.規范信息報告制度,加強情報信息工作。爭創“平安單位”活動期間,要做到早發現、早報告、早控制,及時將本部門職工思想反映、不穩定動態報送領導小組辦公室及市綜治辦,提高信息傳遞速度,保證信息報送質量,堅決杜絕信息遲報、漏報事件的發生。
3.切實加強矛盾排查和化解工作。采取有效措施開展對各種不穩定因素的排查,摸清職工隊伍思想動態,密切注視突出問題,認真進行分析、研究,把矛盾化解處理在萌芽狀態。堅決杜絕本系統干部職工及家屬子女參與邪教等非法組織和黃、賭、毒等危害社會治安秩序的案件發生。
4.加強安全防范,按照有關規定,結合實際情況,落實人防、技防、物防措施,找出防范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環節,認真整改隱患,堵塞不安全的漏洞,及時解決安全防范工作中存在的問題,對確有困難暫時不能整改的隱患,落實好臨時安全防控措。落實崗位責任制,各種安全防范設施做到專人管理,定期檢查,適時維修,確保好使管用,做到“重大節日”、“重要活動”必檢,確保不發生問題。
(二)加強綜治宣傳教育,樹立法制觀念,增強責任感,切實維護社會穩定。
1.認真開展普法工作,努力推進依法治理工作的開展,對《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預防青少年犯罪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等法律、法規進行宣傳教育,樹立法制觀念,遵紀守法,確保不發生任何因違法違紀而受到紀律處分或治安、刑事處罰的案件。
2.積極宣傳見義勇為先進事跡,增強全體干部職工爭創平安的責任感,積極參與創建平安工作,形成齊抓共管的局面,在系統內形成一種揚善懲惡,見義勇為,敢于同違法犯罪行為做斗爭的良好氛圍。
3.加強安全防范教育,掌握基本防范知識,貫徹“預防為主,打防結合”的方針,增強安全防范意識,提高安全防范的自覺性和主動性,保障全局干部職工的生命財產安全。
4.加強對禁毒防艾和掃除社會丑惡現象的宣傳教育,積極組織開展健康有宜的文化體育活動,豐富干部職工的文化生活,從根本上提高全體干部職工的禁毒防艾意識和自覺抵御社會丑惡現象的能力。
(三)健全完善各項綜治維穩制度,從源頭預防和減少社會矛盾發生,為全市經濟社會發展奠定良好穩定基礎。
1.完善領導負責制。在爭創平安單位領導小組領導下,深入開展爭創活動,把本單位的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落到實處,安排部署好社會治安綜合治理、爭創先進平安單位工作,做到有計劃、有檢查、有總結并形成書面報告。
2.健全責任制度。堅持“分級負責,歸口管理”、“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局機關各科室要認真做好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堅決防止出現因處置方法不當而將矛盾激化,導致事態擴大的現象。
3.完善請示制度。重大治安案件和突發事件及時請示報告,做到特事特報。
4.完善會議制度。堅持每季度召開一次例會,根據“綜治”工作、爭創活動的新形勢,采取開職工會、座談會、工作總結會、重大節日前開會等形式,加強社會治安防范工作。
5.嚴格值班制度。加強對單位值班人員的教育引導,使之明確責任、嚴守崗位,切實做好值班工作,樹立安全意識,不發生任何事故。
6.健全應急預案體系。妥善處置各類不安定事端,最大限度地把矛盾化解在基層、化解在萌芽狀態,最大限度地避免、杜絕各類突發群體性事件的發生。
7.完善矛盾排查調處和信訪工作制度。定期排查調處矛盾糾紛,按時上報矛盾糾紛排查調處情況;堅持有訪必接、有信必復,有效地化解各種矛盾糾紛,切實提高辦結率、息訴率和群眾滿意率;積極主動配合市委、市政府和有關部門調處矛盾糾紛,防止發生群體性事件或群體上訪。
(四)做好新形勢下的群眾工作,切實維護人民群眾切身利益,保障社會公平正義,促進社會平安和諧。
1.全面落實干部直接聯系群眾制度,創新群眾工作機制,暢通聯系群眾渠道,傾聽群眾呼聲,關心群眾疾苦,使群眾提出的訴求得到充分表達,妥善解決群眾合理訴求。切實轉變工作作風,進行群眾路線、群眾觀念和群眾工作紀律教育,打牢群眾工作的思想基礎。
2.努力提高深入群眾的能力,真正了解群眾呼聲、掌握基層實情,把人民群眾的意愿、要求和利益作為想問題、作決策、辦事情的出發點和歸宿,扎扎實實的工作,為人民群眾謀取實實在在的利益;努力提高溝通群眾的能力,得到群眾的信任,與群眾平等互動、有效溝通,把黨和政府的政策做到群眾的心坎里,保證群眾有說話的地方,確保群眾意愿充分表達。
3.努力提高服務群眾的能力,切實為群眾辦實事、辦好事,讓群眾得到實實在在的利益,讓群眾感受黨和政府的溫暖。 通過深入細致的群眾工作,有效化解各類矛盾,提高及時化解矛盾的能力,維護群眾切身利益,積極培育健康、向上、平和的社會心態,更好促進全市經濟社會跨越發展。
五、工作機制
(一)建立健全爭創責任機制。平安建設工作要圍繞市委、市政府的統一部署開展,提高認識,加強領導,把平安建設納入全局的發展規劃。局主要領導是平安建設第一責任人,分管領導是直接責任人,各科室承擔工作范圍內平安建設的責任。嚴格履行保一方平安、維護一方穩定的政治責任,研究和解決平安建設中的突出問題,推動平安建設深入開展,不斷總結推廣典型經驗,查找薄弱環節,狠抓工作措施的落實,有計劃、有步驟地組織推動平安建設深入開展。
(二)建立健全齊抓共建工作機制。要緊緊圍繞平安建設的目標要求,根據實施方案,在平安建設中充分發揮移民系統的職能作用,要把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與開展平安建設有機結合起來,規范行政行為,促進公平、正義,共同推動平安建設的深入開展。
(三)建立健全經費保障機制。要加大對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和平安建設經費的保障力度,保證平安建設工作順利開展,并隨著經濟的發展逐步增加投入。
(四)建立健全輿論宣傳工作機制。牢固樹立政治意識、大局意識和責任意識,加大平安建設工作的宣傳力度,樹立和宣傳先進典型,為平安建設營造良好的輿論氛圍,奠定堅實的思想基礎。
(五)建立健全考核獎懲機制。把平安建設的成效作為檢驗全局干部行政能力和水平的重要標準,列入考核評價的重要內容,并將考核結果作為對全局干部實施獎懲的重要依據。加強對平安建設各項工作落實情況的督促檢查,對工作扎實、成效顯著的個人予以表彰獎勵,對因工作失職、瀆職引發影響穩定重大問題的,嚴肅追究有關人員的責任。
六、組織領導
為使爭創活動順利開展,成立爭創平安單位活動工作領導小組和文件資料組,組成人員如下:
(一)爭創平安單位活動工作領導小組
組 長:劉建宏
副 組 長:李偉、劉斌、劉秀明、張國建、化磊
成 員:許慶峰、馬靜、張傳虎、王敏、曹潔青、江輝、黃先鋒、武曉梅、楊靜波、蔚振科、花永濤、郭一
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局綜治辦,由張世祥同志任綜治辦主任,負責處理日常事務。
(二)文件資料組
組 長:許慶峰
副組長:張世祥
成員:郭立珍、張世祥、牛婕、張亞南、王圣蘭、李思諾、陳向娜、古清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