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印發開封市農用地轉為住宅、公共管理與公共服務用地土壤污染狀況調查工作技術指南(試行)的通知
為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壤污染防治法》,進一步規范農用地轉為住宅、公共管理與公共服務用地的土壤污染狀況調查工作,優化營商環境,促進土地開發利用,結合本市實際情況,制定了《開封市農用地轉為住宅、公共管理與公共服務用地土壤污染狀況調查工作技術指南(試行)》,現予以印發實施。
開封市生態環境局
2021年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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