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封市環境保護局關于
轉發河南省環境保護廳關于實施建設項目
環境影響登記表備案管理工作的通知
的通知
各縣(祥符區)環保局,環保分局,市局相關科室、局屬相關單位:
現將《河南省環境保護廳關于實施建設項目環境影響登記表備案管理工作的通知》(豫環文〔2015〕200號,以下簡稱《省廳通知》)轉發給你們,請遵照執行。
現結合我市實際,就貫徹落實《省廳通知》精神明確幾點要求:
一、抓好貫徹落實
《省廳通知》是我省環保系統落實環境影響評價審批制度改革的一項重要舉措,全市環保系統一定要認真學習、深刻領會、深入貫徹、確保落實。
二、優化備案管理
為優化備案程序,提高工作效率,建立高效便民的備案管理制度,我局決定,市轄區(不含祥符區)備案項目由項目建設單位到項目所在地環保分局進行備案。各縣(含祥符區)環保局、各環保分局須嚴格按照《省廳通知》規定,進行建設項目備案管理工作。
三、強化日常監管
按照《省廳通知》,實施備案管理的項目,不再進行竣工環保驗收,直接納入日常監督管理范圍。據此,我局決定,本《通知》下發前,已經我局審批但尚未進行竣工環保驗收的、符合備案制要求的建設項目,也不再進行竣工環保驗收,直接納入日常監督管理范圍;各縣(含祥符區)環保局可參照執行。
市、縣環保部門應加強備案項目的日常監管,發現其在建設、運營過程中的違法違規問題,應依法依規進行查處;對屬于應編制環境影響報告書或報告表,應撤銷其備案材料。
附件1、豫環文【2015】200號河南省環境保護廳關于實施建設項目環境影響登記表備案管理工作的通知
附件2、河南省環境影響登記表項目備案申請表(試行)
2015年10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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