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 封 市 生 態 環 境 局
行政處罰決定書
豫 0223 環罰決字〔2022〕18 號
尉氏縣鑫奧砼業有限公司
統一社會信用代碼:91410223344881999C
地址:尉氏縣南曹鄉后張鐵村
法定代表人(負責人):翟連枝
一、環境違法事實和證據
我局于 2022 年 6 月 17 日對你單位進行了調查,發現你
單位實施了以下環境違法行為:你單位取得排污許可證后,
至 2022 年 6 月 17 日檢查時,未建立環境管理臺賬;具體時
間為 2022 年 3 月 26 日至 2022 年 6 月 17 日,未按照排污許
可證規定建立環境管理臺賬。
你單位的上述行為違反了《排污許可管理條例》第二十
一條第一款“排污單位應當建立環境管理臺賬記錄制度,按
照排污許可證規定的格式、內容和頻次,如實記錄主要生產
設施、污染防治設施運行情況以及污染物排放濃度、排放量。
環境管理臺賬記錄保存期限不得少于 5 年。”的規定。
以上事實,有營業執照/個人身份證;《排污許可證》影
印件;主要生產設施照片;污染防治設施照片;已建立的環境管
理臺賬;現場檢查(勘驗)筆錄;調查詢問筆錄;行政執法證等
證據為憑。
我局于 2022 年 7 月 6 日以直接送達《行政處罰事先(聽證)告知書》(豫 0223 環罰告字〔2022〕22 號)直接送達告
知你單位陳述申辯權(聽證申請權)。 你單位逾期未陳述申
辯,也未要求聽證。我局認為,你單位放棄了這些權利。
二、行政處罰的依據、種類
根據你單位違法行為的事實、性質、情節、社會危害程
度和相關證據,參照《河南省生態環境行政處罰裁量基準》:
裁量因素:違法事實,內容:一般,裁量等級:1,裁量因
素:企業規模,內容:小型企業,裁量等級:2,裁量因素:
違法次數,內容:兩年內未受到過同類處罰,裁量等級:1,
裁量因素:違法行為 發生地點,內容:符合環境功能規劃,
裁量等級:1,裁量因素:違法時間,內容:1 個月以上,不
滿 3 個月,裁量等級:2,法定處罰金額上限(M):20000,
法定處罰金額下限(N):5000,首要裁量因素裁量等級(A):
1,其余裁量因素個數(n):4,其余裁量因素裁量等級(Bi):
[2, 1, 1, 2],處罰金額(X):8750,代入公式:8750 = 5000.0 +
( 20000.0 - 5000.0 ) x [ 1.0 / 5 + ( ( 2 + 1 + 1 + 2 ) / ( 5 x 4 ) ) ]
x 50% ,自定義裁量計算值:0,最終裁量金額:8750.0,行
政執法證,證據材料:書證(照片)
根據《排污許可管理條例》第三十七條第一項“違反本
條例規定,排污單位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生態環境主管部
門責令改正,處每次 5 千元以上 2 萬元以下的罰款;法律另
有規定的,從其規定:(一)未建立環境管理臺賬記錄制度,
或者未按照排污許可證規定記錄;”的規定,經集體研究,
我局對你單位 取得排污許可證后,至 2022 年 6 月 17 日檢
查時,未建立環境管理臺賬;具體時間為 2022 年 3 月 26 日至 2022 年 6 月 17 日,未按照排污許可證規定建立環境管理
臺賬違法行為作出以下處理決定:
罰款 捌仟柒佰伍拾元整
三、行政處罰決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和《罰款決定與罰
款收繳分離實施辦法》的規定,你單位應當自收到本處罰決
定書之日起 15 日內將罰款繳至浦發銀行開封分行;銀行賬
號:18610157400000165;代辦銀行:開封市財政局非稅收
入財政專戶。款項繳清后,請持銀行受理回單到我局索取罰
款收據,并將繳款憑據第三聯(備查聯)報送我局備案。
四、申請行政復議或提起行政訴訟的途徑和期限
你單位如不服本處罰決定,可以在收到本處罰決定書之
日起六十日內向人民政府申請行政復議,也可以在收到本處
罰決定書之日起六個月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申請行
政復議或者提起行政訴訟,不停止行政處罰決定的執行。
到期不繳納罰款的,我局可以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
政處罰法》第七十二條第一款第一項規定,每日按罰款數額
的 3%加處罰款。逾期不申請行政復議,不提起行政訴訟,
又不履行本處罰決定的,我局將依法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開封市生態環境局(印章)@
2022 年 8 月 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