豫 0221 環罰決字〔2022〕11 號行政處罰決定書
[開封市生態環境局]2022-08-04字號:小 | 大
開 封 市 生 態 環 境 局
行政處罰決定書
豫 0221 環罰決字〔2022〕11 號
杞縣鑫星加油站
統一社會信用代碼:91410221MA3X7E2F4D(1-1)
地址:河南省開封市杞縣城郊鄉碼頭村
法定代表人(負責人):范存敬
一、環境違法事實和證據
我局于 2022 年 7 月 17 日對你單位進行了調查,發現你
單位實施了以下環境違法行為:你單位應當按規定將突發環
境事件應急預案備案,但你單位未制定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
案,或者制定的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未報備。
你單位的上述行為違反了《突發環境事件應急管理辦法》
第十三條“企業事業單位應當按照國務院環境保護主管部門
的規定,在開展突發環境事件風險評估和應急資源調查的基
礎上制定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并按照分類分級管理的原
則,報縣級以上環境保護主管部門備案。”的規定。
以上事實,有突發環境事件風險評估報告(摘錄);現場
檢查(勘察)筆錄;調查詢問筆錄等證據為憑。
我局于 2022 年 7 月 22 日以直接送達《行政處罰事先
(聽證)告知書》(豫 0221 環罰告字〔2022〕14 號)直接送
達告知你單位陳述申辯權(聽證申請權)。
二、行政處罰的依據、種類
根據你單位違法行為的事實、性質、情節、社會危害程
度和相關證據,參照《河南省生態環境行政處罰裁量基準》:
裁量因素:違法事實,內容:一般,裁量等級:1,裁量因
素:企業規模,內容:微型企業,裁量等級:1,裁量因素:
違法次數,內容:兩年內未受到過同類處罰,裁量等級:1,
裁量因素:違法行為發生地點,內容:符合環境功能規劃,
裁量等級:1,裁量因素:違法時間,內容:3 個月以上,不
滿 6 個月,裁量等級:3,法定處罰金額上限(M):30000,
法定處罰金額下限(N):10000,首要裁量因素裁量等級(A):
1,其余裁量因素個數(n):4,其余裁量因素裁量等級(Bi):
[1, 1, 1, 3],處罰金額(X):15000,代入公式:15000 = 10000.0 +
( 30000.0 - 10000.0 ) x [ 1.0 / 5 + ( ( 1 + 1 + 1 + 3 ) / ( 5 x 4 ) ) ]
x 50% ,自定義裁量計算值:0,最終裁量金額:15000.00
根據《突發環境事件應急管理辦法》第三十八條第三項
“企業事業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縣級以上環境保護主
管部門責令改正,可以處一萬元以上三萬元以下罰款:(三)
未按規定將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備案的;”的規定,經集
體研究,我局對你單位 你單位應當按規定將突發環境事件
應急預案備案,但你單位未制定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或
者制定的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未報備。違法行為作出以下
處理決定:
罰款 壹萬伍仟元整
三、行政處罰決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和《罰款決定與罰
款收繳分離實施辦法》的規定,你單位應當自收到本處罰決
定書之日起 15 日內將罰款繳至浦發銀行開封分行;銀行賬
號:18610157400000165;代辦銀行:開封市財政局非稅收
入財政專戶。款項繳清后,請持銀行受理回單到我局【執法
員填寫】處索取罰款收據,并將繳款憑據第三聯(備查聯)
報送我局【執法員填寫】房間備案。
四、申請行政復議或提起行政訴訟的途徑和期限
你單位如不服本處罰決定,可以在收到本處罰決定書之
日起六十日內向人民政府申請行政復議,也可以在收到本處
罰決定書之日起六個月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申請行
政復議或者提起行政訴訟,不停止行政處罰決定的執行。
到期不繳納罰款的,我局可以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
政處罰法》第七十二條第一款第一項規定,每日按罰款數額
的 3%加處罰款。逾期不申請行政復議,不提起行政訴訟,
又不履行本處罰決定的,我局將依法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開封市生態環境局(印章)@
2022 年 8 月 4 日
編輯:杞縣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