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 封 市 生 態 環 境 局
行政處罰決定書
豫 0223 環罰決字〔2022〕36 號
河南省廣聚合物資回收有限公司
統一社會信用代碼:91410223MA45LN815P
地址:河南省開封市尉氏縣永興鎮東范村 12 組
法定代表人(負責人):劉燕峰
一、環境違法事實和證據
我局于 2022 年 6 月 12 日對你單位進行了調查,發現你
單位實施了以下環境違法行為:你單位露天堆放的黃土,未
采取有效覆蓋措施防治揚塵污染。
你單位的上述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
治法》第七十二條第一款“貯存煤炭、煤矸石、煤渣、煤灰、
水泥、石灰、石膏、砂土等易產生揚塵的物料應當密閉;不
能密閉的,應當設置不低于堆放物高度的嚴密圍擋,并采取
有效覆蓋措施防治揚塵污染。”的規定。
以上事實,有企業生產經營場所的照片;物料場所未采取
有效覆蓋措施的照片;現場檢查(勘察)筆錄;調查詢問筆錄;
營業執照/個人身份證;授權委托書;被授權人身份證;執法證等
證據為憑。
我局于 2022 年 11 月 16 日以直接送達《行政處罰事先
(聽證)告知書》(豫 0223 環罰告字〔2022〕31 號)直接送
達告知你單位陳述申辯權(聽證申請權)。你單位逾期未陳述申辯,也未要求聽證。
二、行政處罰的依據、種類
根據你單位違法行為的事實、性質、情節、社會危害程
度和相關證據,參照《河南省生態環境行政處罰裁量基準》:
裁量因素:違法事實,內容:不能密閉的易產生揚塵的物料
100 噸以下,裁量等級:1,裁量因素:項目建設地點,內容:
符合環境功能規劃,裁量等級:1,裁量因素:占地面積,
內容:占地面積 100m2 以內的,裁量等級:1,裁量因素:
違法次數,內容:兩年內未受到過同類處罰,裁量等級:1,
裁量因素:是否配合執法檢查,內容:配合調查,裁量等級:
1,法定處罰金額上限(M):100000,法定處罰金額下限(N):
10000,首要裁量因素裁量等級(A):1,其余裁量因素個數
(n):4,其余裁量因素裁量等級(Bi):[1, 1, 1, 1],處罰金額
(X):28000,代入公式:28000 = 10000.0 + ( 100000.0 - 10000.0 )
x [ 1.0 / 5 + ( 1 + 1 + 1 + 1 ) / ( 5 x 4 ) ] x 50% ,自定義裁量
計算值:0,最終裁量金額:28000.0,執法證,證據材料:
未知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七
條第二項“違反本法規定,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縣級以上
人民政府生態環境等主管部門按照職責責令改正,處一萬元
以上十萬元以下的罰款;拒不改正的,責令停工整治或者停
業整治:(二)對不能密閉的易產生揚塵的物料,未設置不
低于堆放物高度的嚴密圍擋,或者未采取有效覆蓋措施防治
揚塵污染的。”的規定,經集體研究,我局對你單位 露天堆
放的黃土,未采取有效覆蓋措施防治揚塵污染違法行為作出以下處理決定:
罰款 貳萬捌仟元整
三、行政處罰決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和《罰款決定與罰
款收繳分離實施辦法》的規定,你單位應當自收到本處罰決
定書之日起 15 日內將罰款繳至浦發銀行開封分行;銀行賬
號:18610157400000165;代辦銀行:開封市財政局非稅收
入財政專戶。款項繳清后,請持銀行受理回單到我局索取罰
款收據,并將繳款憑據第三聯(備查聯)報送我局備案。
四、申請行政復議或提起行政訴訟的途徑和期限
你單位如不服本處罰決定,可以在收到本處罰決定書之
日起六十日內向開封市人民政府申請行政復議,也可以在收
到本處罰決定書之日起六個月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
申請行政復議或者提起行政訴訟,不停止行政處罰決定的執
行。
到期不繳納罰款的,我局可以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
政處罰法》第七十二條第一款第一項規定,每日按罰款數額
的 3%加處罰款。逾期不申請行政復議,不提起行政訴訟,
又不履行本處罰決定的,我局將依法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開封市生態環境局(印章)@
2022 年 12 月 1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