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封市環境保護局
行政處罰決定書
汴環罰決字〔2015〕07號
開封市禹興污水處理有限公司:
營業執照注冊號:410205000008896(1-1)
組織機構代碼:06649154-3
法定代表人:馮國輝
地址:開封市精細化工產業集聚區泰興街路東
一、 違法行為
你公司拖欠2014年第三季度排污費,共計33666元。開封市環境監察支隊于2014年10月31日對該公司下達《排污費限期繳納通知書》,但你公司至今仍未繳納拖欠排污費。以上事實有以下證據為憑:
1、調查詢問筆錄(共1份3頁);
2、排污費核定通知書及送達回執單(共1份2頁);
3、排污費繳納通知單及送達回執單(共1份2頁);
4、排污費限期繳納通知書及送達回執單(共1份2頁);
5、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復印件(共1份1頁);
6、組織機構代碼證復印件(共1份1頁)。
你單位上述行為違反了《排污費征收使用管理條例》第二條第一款“直接向環境排放污染物的單位和個體工商戶(以下簡稱排污者),應當依照本條例的規定繳納排污費”之規定。
我局于2015年3月12日以《開封市環境保護局行政處罰事先告知書》(汴環罰先告字〔2015〕07號)告知你單位陳述申辯權,以《開封市環境保護局行政處罰聽證告知書》(汴環罰聽告字〔2015〕07號)告知你單位聽證的權利。你單位于2015年3月20日向我局提出陳述申辯,請求免予行政處罰,理由如下:該公司目前由禹王臺區政府負責運營,生產運營困難,每月仍需得到政府補貼才能持續運營;多次向區政府申請資金用以繳納排污費,由于區里財政資金同樣緊張,未有空余的資金繳納排污費,當區政府將排污費撥付后,第一時間繳納了排污費,不存在主觀故意行為;目前,污水處理工程二期已基本完工,屆時,污水處理廠的運營權將交給廣東順德創豐環保科技有限公司,不會出現污水排污費拖欠的現象。拖欠排污費現已繳納,公司經營困難,請求免予行政處罰。
經我局審核,綜合調查取得證據和你公司提供的相關材料,認為你公司違法實施清楚,證據確鑿,故你單位的陳述申辯理由不成立。在法定期限內,你單位未提出聽證申請。
根據你單位違法行為的事實、性質、情節、社會危害程度,參照《河南省環境行政處罰裁量標準適用規則(試行)》,你單位的違法行為屬于一般違法行為。
二、行政處罰的依據、種類及其履行方式和期限
依據《排污費征收使用管理條例》第二十一條“排污者未按照規定繳納排污費的,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依據職權責令限期繳納;逾期拒不繳納的,處應繳納排污費數額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罰款,并報經有批準權的人民政府批準,責令停產停業整頓”和《河南省環境行政處罰裁量標準》的規定,我局決定對你單位作出以下處理:
1、處應繳納排污費數額2倍的罰款,共計人民幣67332元。
限于接到本處罰決定之日起十五日內繳至以下指定銀行和賬號。
收款銀行:郵政儲蓄銀行開封市中心支行
戶 名:開封市財政局非稅收入財政專戶
賬 號:100318662440010001
代 碼:02034350
項目代碼:103050199
執行 碼:756
繳納罰款后,應將繳款憑據報送我局備案。逾期不繳納罰款的,我局將依法采取行政強制措施。
三、申請行政復議或者提起行政訴訟的途徑和期限
如不服本處罰決定,可以在收到本處罰決定書之日起六十日內向河南省環境保護廳或者向開封市人民政府申請行政復議;也可以在接到處罰決定書之日起三個月內依法提起行政訴訟。
逾期不申請行政復議,不提起行政訴訟,又不履行本處罰決定的,我局將依法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2015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