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2月29日至2022年3月9日,河南省委第二生態環境保護督察組對開封市開展了生態環境保護督察工作。2022年5月18日,向我市反饋了《省委生態環境保護督察報告》,開封市委、市政府將抓好省委生態環境保護督察整改落實作為一項重要政治任務,全力推進督察整改,取得顯著成效。現將督察整改情況報告如下:
一、統一思想認識,把省委生態環境保護督察整改作為重大政治責任和重大政治任務真抓實改
開封市成立了由市委書記、市長任主任的開封市生態環境保護委員會,下設市生態環境保護督查整改工作專班辦公室,加強對整改任務的協調、調度、督辦、檢查。市委、市政府多次專題研究督察問題整改工作,按照“黨政同責、一崗雙責、失職追責”要求,各縣區主要負責同志對本縣區整改落實工作負總責,相關部門主要負責同志對本部門整改工作負總責,將問題整改作為政治任務扛在肩上、抓在手上,層層壓實整改責任,確保全面整改、深入整改、徹底整改。
二、強化工作落實,推動省委生態環境保護督察問題全面整改
市委、市政府認真貫徹落實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根據《省委生態環境保護督察報告》,研究制定了《開封市貫徹落實省委生態環境保護督察報告整改方案》,明確了49項整改任務,截至2023年4月底,已經完成整改41項,達到序時進度8項。各縣區各單位嚴格按照整改方案逐條逐項抓好整改措施落實,通過全面推動整改,進一步促進開封市生態文明建設和生態環境保護工作的開展。
三、強化制度保障,創新工作方法,協調推進問題高效解決
開封市強化制度保障,建立問題臺賬,對49項整改任務實行臺賬管理,明確清單任務、跟蹤督辦問效。同時,開封市定期調度通報,堅持整改任務月調度,每周重點工作交辦會上市委、市政府主要領導通報問題整改情況并交辦整改中存在的問題,每月市“四大班子”聯席會議對全市10個縣區督察問題整改工作及污染防治攻堅工作進行排名、獎懲,逐級傳導壓力;嚴格按照驗收銷號原則、標準和流程,有序開展驗收銷號工作,確保整改目標完全實現、整改措施全部落實、整改工作取得實效。
四、健全長效機制,確保省委生態環境保護督察交辦問題徹底整改到位
開封市持續開展自查自糾,強化督導考核,對問題整改絕不放松,對責任追究絕不手軟,堅決以最深刻的認識、最堅決的態度、最有力的舉措推進督察問題整改,并以抓緊抓實省委生態環境保護督察問題整改為契機,以點帶面,全面促進全市生態環境質量提升。
開封市在落實省委生態環境保護督察問題整改過程中,切實解決了一批突出問題,體現了政治擔當,維護了政府公信力,人民群眾生態環境安全感、獲得感、幸福感不斷增強。雖然開封市督察整改工作取得一定成效,但對標省委、省政府要求,對比人民群眾對美好環境的期盼,還有差距。下一步,開封市將繼續堅定以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為指引,嚴格落實生態環境保護“黨政同責、一崗雙責、失職追責”和“三管三必須”要求,建立健全長效監督管控機制,將落實整改與縣區政府考核緊密聯系,強化部門協同,持續抓緊抓實省委生態環境保護督察反饋問題整改工作,以點帶面,舉一反三,鞏固深化整改成果,努力開創開封市生態文明建設和高質量發展新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