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封市生態環境局
行政處罰決定書
豫0225環罰決字〔2023〕6號
單位名稱: 河南廣盈百潤木制品有限公司
統一社會信用代碼:91410225MA40XAWF80
地址:蘭考縣堌陽工業園區
法定代表人: 周占廠
一、環境違法事實和證據
2023年8月30日,我局對你公司進行了調查,發現你公司實施了以下環境違法行為:
2023年8月24日蘭考縣環委會督查組檢查河南廣盈百潤木制品有限公司時發現打磨工序生產時未開啟污染防治設施,并于微信群通報,2023年8月30日開封市生態環境局蘭考分局執法人員對你公司進行了現場檢查,發現你公司1號生產線噴面漆工序正在生產,配套的光氧設施排氣筒倒塌、光氧箱體柜門掉落,該設施未開啟,開封市生態環境局蘭考分局于當日對你公司違法問題進行立案,執法人員于2023年9月18日檢查你公司時,1號生產線木工工序正在生產,配套的袋式除塵器運行正常,噴漆工序未生產,面漆工序配套的光氧設施已拆除并更換1套新的光氧設施,檢查時吊車正在安裝排氣筒。執法人員于2023年9月22日對你公司送達了責令改正違法行為決定書,2023年9月28日對你公司進行了現場檢查,發現你公司1號生產線損壞的光氧機已換新,排氣筒已安裝完畢,并可以正常使用。你公司的上述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第四十五條的規定。
以上事實,主要有以下證據證明:蘭考縣環委會督查組微信群通報截圖、現場照片、現場勘查筆錄、詢問筆錄、物證、書證等。
根據以上查明的事實,2023年9月22日,我局對你公司下達《責令改正違法行為決定書》(豫0225環責改字〔2023〕9號),責令你公司在接到責令改正違法行為決定書之日起5日內對你公司1號生產線面漆工序配套的污染防治設施維修完畢并保證能夠正常使用,在以后的噴漆工序生產中進行密閉并規范使用污染防治設施。
2023年9月28日,根據責改要求,我局對你公司違法行為整改情況進行復查,你公司已按照責改要求完成整改。
2023年10月12日,我局向你單位下達了《行政處罰事先(聽證)告知書》(豫0225環罰告字〔2023〕5號),告知擬對你單位作出行政處罰決定的事實、理由、依據、內容以及你單位依法享有的申請陳述申辯和聽證的權利。你公司在法定期限內未申請陳述申辯。
二、行政處罰的依據、種類
你公司1號生產線噴面漆工序正在生產,配套的光氧設施排氣筒倒塌、光氧箱體柜門掉落,該設施未開啟的違法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第四十五條:“產生含揮發性有機物廢氣的生產和服務活動,應當在密閉空間或者設備中進行,并按照規定安裝、使用污染防治設施;無法密閉的,應當采取措施減少廢氣排放。”的規定。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第一百零八條第一項“違反本法規定,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生態環境主管部門責令改正,處二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的罰款;拒不改正的,責令停產整治:(一)產生含揮發性有機物廢氣的生產和服務活動,未在密閉空間或者設備中進行,未按照規定安裝、使用污染防治設施,或者未采取減少廢氣排放措施的;”的規定,結合你公司違法行為的事實、性質、情節、社會危害程度和相關證據,參照《河南省生態環境行政處罰裁量基準》和現場取證情況,對你單位的違法行為裁量如下:你公司未規范使用污染防治設施,裁量等級1,屬于涂裝行業,裁量等級2,生產地點符合環境功能規劃、屬微型企業、排污許可為登記管理、違法行為1個月以下、限期改正、兩年內未受到同類處罰、配合檢查,裁量等級均為1,法定處罰金額上限(M):200000,法定處罰金額下限(N):20000,首要裁量因素裁量等級(A):1,其余裁量因素個數(n):8,其余裁量因素裁量等級(Bi):[2,1,1,1,1,1,1,1],處罰金額(X):28550,代入公式:28550= 20000+(200000 - 20000 )× [0.04+0.055 ]×50%,自定義裁量計算值:0,最終裁量金額:28550。
經研究,我局對你公司未規范使用污染防治設施的違法行為作出以下行政處罰決定:
給予罰款: 貳萬捌仟五百五十元 的行政處罰。
三、行政處罰決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和《罰款決定與罰款收繳分離實施辦法》的規定,你公司應當自收到本處罰決定書之日起 15 日內將罰款繳至開封市財政局非稅收入財政專戶;銀行賬號:00000114927200366012;代辦銀行:河南汴京農村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或者通過電子支付系統繳納罰款。款項繳清后,請持銀行受理回單到我局1103室索取罰款收據,并將繳款憑據第三聯(備查聯)報送我局1103室備案。
四、申請行政復議或提起行政訴訟的途徑和期限
你公司如不服本處罰決定,可以在收到本處罰決定書之日起六十日內向開封市人民政府申請行政復議,也可以在收到本處罰決定書之日起六個月內向鄭州鐵路運輸法院提起行政訴訟。申請行政復議或者提起行政訴訟,不停止行政處罰決定的執行。
到期不繳納罰款的,我局可以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第七十二條第一款第一項規定,每日按罰款數額的3%加處罰款。逾期不申請行政復議,不提起行政訴訟,又不履行本處罰決定的,我局將依法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開封市生態環境局
2023年10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