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進一步加強全市工業大氣污染防治的通知
各縣、區人民政府,城鄉一體化示范區管委會,市直相關局
委:
為進一步加強工業企業大氣污染深度治理,減少大氣污
染物排放,改善我市大氣環境質量,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生態環境部和
省生態環境廳相關標準、要求和通知精神,結合我市實際,
現制定印發工業企業無組織排放、工業爐窯、揮發性有機物、
鍋爐、鑄造行業和非電行業大氣污染污染深度治理(以下簡
稱“六治理”)要求和標準,并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詳見附件
汴環攻堅辦【2019】335號—關于進一步加強全市工業大氣污染防治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