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縣(區)生態環境分局、各相關企業、各有關單位:
現將《開封市清潔生產審核評估驗收技術規程及管理要求(試行)》印發給你們,請各單位和相關企業遵照執行。
本文件引用的有關文件,如有修訂,按最新文件執行。
本文件自公布之日起實施。自實施之日起,國家、省級管理部門如有相關最新要求,相應條款按上級管理部門最新要求執行。
2020年8月12日
開封市生態環境局關于印發《開封市清潔生產審核評估驗收技術規程及管理要求(試行)》的通知(汴環文[2020]222號).pdf